惠州市鹽業總公司

惠州市鹽業總公司

 惠州市鹽務局(惠州鹽業總公司)前身系惠陽地區鹽務局,於1974年成立,隸屬惠陽地區委員會; 1983年劃歸廣東省鹽務局(廣東省鹽業總公司)直管,更名為廣東省惠陽鹽務局,同時註冊了廣東省惠陽鹽業公司,實行“一套人馬,兩塊牌子,政企合一”的管理模式。

基本信息

惠鹽簡介

瀕臨南海的惠州,自古得漁鹽之利,鹽業有悠久的歷史,至宋代,製鹽業成為社會生產重要部門,長期採用聚沙、淋鹵、煮鹽等生產技術。
新中國成立後,惠州鹽業(主要在如今的惠東縣、大亞灣區)的發展經歷兩個階段,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為興盛期,計畫經濟時代的惠東鹽業發展迅猛,1978年,惠東鹽業發展到了鼎盛期,原鹽最高年產量達8.7萬噸,鹽稅成為當時惠東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
上世紀90年代開始走下坡路,目前整個惠州僅有惠東縣產鹽,但規模日漸萎縮,2009年,惠東縣共有鹽田18683畝,主要分布在稔山、黃埠、港口等地,仍在生產的鹽田有6780畝,畝產值僅為815元,已改變用途的鹽田4483畝,荒廢鹽田7420畝;惠東原鹽總產量約2.1萬噸,鹽業銷售產值706.5萬元,呈逐年下降趨勢。

歷史沿革

惠州市鹽務局惠州鹽業總公司)前身系惠陽地區鹽務局,於1974年成立,隸屬惠陽地區委員會;
1983年劃歸廣東省鹽務局(廣東省鹽業總公司)直管,更名為廣東省惠陽鹽務局,同時註冊了廣東省惠陽鹽業公司,實行“一套人馬,兩塊牌子,政企合一”的管理模式;
1988年3月,更名為廣東省東江鹽務局(鹽業公司);
1997年9月增掛廣東省東江食鹽專賣局牌子;
2003年,按照廣東鹽業政企分開的原則,撤銷廣東省東江鹽務局(食鹽專賣局);
2004年2月更改為廣東省惠州鹽業總公司;
2007年11月,經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惠州鹽業總公司增掛惠州市鹽務局牌子。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業的法規、規章和政策;
2、擬訂並組織實施地方性鹽業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實施全市鹽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3、組織落實國家儲備鹽制度;
4、負責審核和發放有關食鹽許可證和運輸準運證工作;
5、按照有關規定,對全市食鹽生產、銷售、調撥等專營工作實行管理,維護食鹽生產、運銷秩序,確保合格碘鹽供應;
6、組織實施全市鹽業行政執法工作;
7、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打擊非法生產、銷售、走私鹽等活動和組織查處重大鹽業違法案件;
8、研究提出改革和完善鹽業管理的建議和措施;
9、承擔相關的行政複議工作等職能。

組織機構

鹽務局內設辦公室、人事科、鹽政法規科、生產計畫科、購銷科、財務科、保衛科,下屬惠州市鹽務局城區分局博羅縣鹽務局惠東縣鹽務局、惠陽縣鹽務局、龍門縣鹽務局
鹽業公司內設辦公室、專營部、財務部、食鹽配送中心、碘鹽廠,城區分公司、大亞灣分公司、博羅分公司、惠東分公司、惠陽分公司、龍門分公司。

領導班子

高明奇:廣東省惠州鹽業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惠州市鹽務局局長。
林新偏:廣東省惠州鹽業總公司副總經理、惠州市鹽務局副局長。
朱序華:廣東省惠州鹽業總公司副總經理、惠州市鹽務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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