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惠州市城市管理執法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惠市編〔2009〕21號)、《關於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機構編制的批覆》(惠市編〔2009〕55號)以及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惠陽區分局、大亞灣區分局管理體制等問題的批覆》(惠市編辦〔2010〕30號)的精神,設定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惠陽區分局,正科級建制,為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派出機構。惠陽區分局以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名義行使轄區內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職能。
主要職責
(一)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及相關的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能,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二)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規劃區範圍內違法建設行為的行政處罰及相關的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能;
(三)行使城市建設及燃氣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及相關的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能;
(四)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及相關的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能;
(五)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及相關的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能;
(六)行使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危險房屋管理、拆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及相關的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能;
(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照商販的行政處罰及相關的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能。
(八)完成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和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實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後,有關部門不得再行使上述職能;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一律無效。
內設機構
(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惠陽區分局設4個職能股(室)。
1 、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材料的起草、審核、印發;負責會議、重大活動的組織;負責文秘檔案、機要保密、政務信息工作;負責宣傳報導、網路信息收集、網站管理以及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網路問政的辦理工作;負責黨務、工、青、婦和計生工作;負責對外聯繫、協調、接待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財務、固定資產、罰沒款、事業性收費上繳的管理;負責執法隊伍服裝標誌及執法裝備、器材的購置、配發使用和管理等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規劃與組織幹部職工的崗位培訓、輪換、調配和繼續教育工作;制訂執法人員考核標準、獎懲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機構編制、勞動人事與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幹部職工考核、錄(聘)用、任免、調動、工資、社保、專業技術職稱及退休人員的管理。
2 、執法股
負責規劃和制訂行政執法業務工作方案,協調、組織專項整治活動和聯合執法活動;指導、協調各直屬執法隊、各鎮(含街道辦、開發區,下同)執法隊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組織重大行政處罰案件的受理、核查等辦理及執行工作;負責沒收、扣押物品的登記、保管和處置工作。
3 、法規股
負責行政執法的法規業務指導,與相關部門在法規實施方面的協調;負責普法教育、執法業務培訓、執法資格審查、核發執法證件;負責對各直屬執法大隊、各鎮執法隊重大行政案件的監督、審理、核准和糾正等法規把關工作;辦理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工作;組織行政處罰聽證,負責行政申訴、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及其它案件的審理和應訴代理;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統計、通報、歸檔和案例的整理彙編工作。
4 、督查股( 與紀檢監察室合署辦公 )
負責執法隊伍黨風廉政建設及紀檢監察工作;制訂和組織實施執法隊伍黨風和廉政建設責任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等監督制度;負責行風評議工作;負責隊容風紀和執法效能的督查和考核;負責紀檢信訪工作;負責局長信箱管理和城管信息員、監督員的聘任和管理;負責查處行政違紀案件。
直屬機構
惠陽區分局設7個直屬機構,均為副科級建制。
1 、第一執法隊
負責白雲路沙田交界處至立交橋以北、人民路秋長交界處至立交橋以東範圍內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規劃管理、城市建設及燃氣管理、城市綠化管理、市政管理、房屋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執法。
2 、第二執法隊
負責人民路秋長交界處至大亞灣西區交界處以西範圍內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規劃管理、城市建設及燃氣管理、城市綠化管理、市政管理、房屋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執法。
3 、第三執法隊
負責白雲路沙田交界處至立交橋以東、人民路立交橋至大亞灣西區交界處以東範圍內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規劃管理、城市建設及燃氣管理、城市綠化管理、市政管理、房屋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執法。
4 、第四執法隊
負責轄區內城市規劃、建設、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危險房屋管理、拆遷管理方面的行政執法和其它突發、突擊或重大違法案件的監督、檢查和處理。
5 、第五執法隊
負責轄區內市政、城市綠化、燃氣管理方面的行政執法和燈光夜市、迎春花市、臨時擺賣集市、各類型專業市場的選址定點、設定和管理工作。
6 、城管“12319”指揮中心
負責城市管理服務熱線“12319”的建設、管理和宣傳;受理城市管理服務範圍內的求助和投訴案件;指揮、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及時處理求助和投訴案件;跟蹤、反饋、通報案件處理情況。
7 、城管執法業務受理中心
負責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案件的登記、受理;負責受理有關不服城市管理行政處罰的行政申訴、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及案件聽證等執法業務;負責受理民眾來信來電來訪、投訴,指揮、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及時處理求助和投訴案件;負責執法業務、民眾信訪的分類處置、跟蹤落實和反饋。
領導分工
局長曾振維:主持局黨總支部、局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局督查股。
副局長劉裕華:分管執法股、法規股、辦公室,負責政務公開、績效考核以及區整治“兩違”辦工作,並協助局長分管督查股。
副局長戴新海:負責城市規劃管理、城市建設管理、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和危險房屋管理工作。分管第四執法隊。聯繫沙田鎮及執法隊、三和街道及執法隊相關業務工作;牽頭城市指揮平台建設管理工作。
副局長李偉宏:負責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綠化管理、市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並負責應急救援、打擊非法跨境傾倒垃圾及其設點卡哨的日常協調管理工作。分管第一執法隊和第三執法隊。聯繫淡水街道及執法隊相關業務工作;
副局長侯彥虹:分管第五執法隊。聯繫秋長、新圩、鎮隆、平潭、良井、永湖等鎮(街道)及執法隊相關業務工作。
副局長黃和興:負責信訪維穩、燃氣管理、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城管執法業務受理中心、“12319”指揮中心和第二執法隊。
班子成員除上述工作分工外,還應完成上級領導及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