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簡介
5月21日,記者從惠州法院獲悉,龍門縣永漢鎮一女司機一時緊張錯把油門當剎車,撞上其老公吳某和朋友李某,造成李某當場死亡和吳某受傷。日前,此案一審判決,女司機小麗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事故過程
2014年9月2日16時許,小麗開車搭載陳某,從龍門縣麻榨鎮去往永漢鎮某商店,開到該商店門前時,小麗將車輛減速並準備停車,但因操作失誤,錯把油門當剎車,駕駛的車輛加速衝進該商店內,撞上正在店內喝茶的小麗老公吳某和李某,李某當場死亡,吳某也受了重傷。 小麗是新手,事故發生前兩個月才領取駕照,且拿證後很少開車。當時在車上的陳某說:“車子差不多停下時,突然加速衝進商店內,吳某被夾在車頭與內牆之間受傷,李某被撞倒在地上。小麗下車看了情況後,便抱著我痛哭,後來我打電話叫了救護車,交警也過來了。”
法院判決
惠州龍門法院認為,在公共運輸管理範圍外,小麗駕駛車輛停靠時,因疏忽大意、錯誤操作,致使車輛衝進商店內,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傷的嚴重事故,其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但小麗案發後停留在事故現場,等候公安交警調查,歸案後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應認定其有自首情節。鑒於小麗當庭認罪,且一次性再行補償8萬元給李某家屬,取得對方諒解,故對小麗量刑依法可減輕處罰。同時,龍門縣司法局出具調查評估意見,認為小麗適宜社區矯正,故對小麗可依法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