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是以個體的願望和需要為中介的一種心理活動。當客觀事物或情景符合主體的願望和需要時,就能引起積極的、肯定的情緒。例如,渴求知識的人得到一本好書會感到滿意;生活中遇到知己會感到欣慰;看到助人為樂的行為會產生敬慕;找到志同道合的情侶會感到幸福等。當客觀事物或情境不符合主體的願望和需要時,就會產生消極、否定的情緒,如失去親人會感到
情緒是一種混合的心理現象。它是由獨特的主觀體驗、外部表現和生理喚醒三種成分組成的。而情緒有4種功能:適應功能、動機功能、組織功能(喚醒程度)、社會功能。
情緒動機理論:情緒是動機的源泉之一,是動機系統的一個基本成本成分。它能激勵人的活動,提高人的的活動效率。適度的情緒興奮,可以使身心處於活動最佳狀態,推動人們有效地完成任務。研究表明,適度的緊張和焦慮能促使人積極地思考和解決問題。赫布(Hebb,1955)認為喚醒水平和績效之間存在著倒U型曲線的關係。換句話說,太低或太高的喚醒水平都會損害工作效率。同時,情緒對於生理內驅力(drive)也具有放大信號的作用,成為驅使人的行為的強大動力。如人在缺氧的情況下,產生了補充氧氣的生理需要,這種生理驅力可能沒有足夠的力量去激勵行為,但是,這時人的恐慌感和急迫感就會放大和增強內驅力,使之成為行為的強大動力。
20世紀60年代,心理學家用因果關係推論的方法,從人們行為的結果尋求行為的內在動力因素,稱為歸因(attribution)。
韋納(Weiner,1971)系統地提出了動機的歸因理論,證明了成功和失敗的因果歸因是成就活動過程的中心要素。同時,他還發現,歸因會使人出現情緒反應。如果把成就行為歸結為內部原因,在成功時會感到滿意和自豪,,在失敗時會感到內疚和羞愧。但是如果把成就行為歸因為外部原因,不論成功還是失敗都不會產生太突然的情緒反應。近20年來,他對情緒動力作用進行大量研究,提出了動機和情緒的歸因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