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電力公司

恩施電力公司

恩施電力公司屬於湖北省電力公司代管的國有企業。2011年被爆,400多名電力公司職工分紅6個億。

基本信息

公司概況

恩施電力公司恩施電力公司

在電力體制改革大潮中誕生並起航的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電力總公司成立於1999年,由恩施州人民政府委託湖北省電力公司代管,控制、經營和管理的資產規模為92億元。公司下轄7個供電企業、5個直屬單位,承擔著全州2.4萬平方千米、111萬戶、387萬人民生產生活的供電任務。年發電量約31億千瓦時,售電量約25億千瓦時,年銷售收入約24億元,利稅總額近4億元。公司另參股並監管5個集資電廠。
恩施州水能資源豐富,理論蘊藏量509萬千瓦,可開發350萬千瓦,是湖北省除宜昌地域外水能資源最富裕的地區。截至2007年底,全州電力總裝機容量已達150萬千瓦;目前在建、續建電源總裝機達250萬千瓦。全州已形成了500千伏聯大網、220千伏為支撐、110千伏為骨架、35千伏為基礎、10千伏為紐帶的電網體系。
“十五”期間,恩施州電力總公司先後被授予“省級文明單位”、“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省電力公司系統文明單位”、“省電力公司系統農電管理先進單位”、“省電力公司系統文明創建先進單位”、“省公司電力公司系統抗冰搶險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供電所“三化”(規範化、台區化、精細化)管理和“四位一體”全民保護電力設施機制(政府主導、部門配合、企業實施、民眾參與)先後榮獲全國電力行業管理創新成果一等獎,後者還榮獲全國企業管理創新成果二等獎。《恩施州水庫群聯合最佳化調度》、《區域電網頻率控制系統研究及套用》先後榮獲省政府科技進步二等獎、三等獎,州政府科技進步一等獎、二等獎,省電力公司科技進步獎。
“十一五”期間,恩施州電力總公司將圍繞建設全州第一大支柱產業,著力抓好資源開發和電網建設,努力建設“一強三優”(電網堅強,資產優質,業績優良,服務優秀)現代企業,為全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更大的貢獻。

股權轉讓

2011年2月,各大網路論壇紛紛曝出一篇題為《史上最牛電力公司!職工都是百萬富翁!6億人民幣400人分》的帖子,稱湖北恩施電力公司分紅6億元人民幣,400多名電力公司職工一躍為百萬富翁,多者獲利達千萬元。帖子引起網民廣泛議論。

帖子稱,該股份當時只有恩施州電力總公司本部和縣市公司副經理以上領導才夠資格買。用總公司職工的福利房作銀行抵押貸款、總公司擔保每人貸款10萬元、配股10萬元,合計20萬元。每年除去要扣的利息,人均分紅就是1萬多元。

網友“晨逸空間”在帖子中稱,(恩施電力公司職工入股的)電站被收購後,按1比8.2的比例退股分紅,人均分得一百多萬元,多的一千多萬元!“對於其他公司例如供電公司等,只按照1:1.7分配,嚴重地向原電網局傾斜。甚至不在電力系統的人員也參股其中,坐等分紅。”

公司回應

恩施電力公司有關負責人和一些職工。經核實,該公司其實有3000多名職工參與了這次因股權轉讓引發的“分紅”活動,並不是僅僅只有網帖所說的400多人,而且所涉及的股權轉讓收益是近7億元。

恩施電力公司紀委書記薛昌倫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帖文所說的分紅和年終獎,實際上是(手上有小水電站的)恩施富源等四家民營公司去年底按規定清退電力職工股權的轉讓收益,並非入股分紅,更不是恩施電力公司發的年終獎。”
據薛昌倫介紹,從2003年開始,恩施電力公司職工先後入股成立了恩施富源、利川民源、來鳳鑫源和建始力源公司四家民營公司,負責開發恩施州境內的龍橋、塘口、雲口、長順和野三河這五個水電站以及其它待建的幾個水利項目。(水電站被收購後)這次股權轉讓除去本金,退股最高收益為1:6.4,最低收益為1:1.7。

分紅資金來源

恩施州電力總公司有關人士透露,此次分紅屬實,其資金來源於電力公司職工於2003年集資成立的民營公司——富源公司被收購所得。
當時富源公司向電力職工籌資1000萬元,當時只籌集到800多萬,缺額部分被派往富源公司擔任一把手的職工出資130餘萬元補齊。當時,這一行為受到國家及恩施州的鼓勵和支持。且不只州電力總公司集資辦民營公司,各縣電力公司也向職工集資辦了不同的民營公司。
富源公司打算投資水電開發,但籌措的資金不夠,於是2004年再次籌資,部分職工將房子抵押貸款“入股”,這次籌集資金5000萬元。當時有規定,最多入股不超過30萬元。富源公司投資開發龍橋水電站,首期總裝機6萬千瓦,年回報率達10%。2007年,恩施州電力總公司新分來一批大學生,領導考慮讓其入股,這次新籌資1000萬元。
這位人士說,根據國家有關檔案,電力公司職工不允許持有電力企業股權,已入股的要求退股。不僅恩施,全國電力系統都在退股。
這位人士透露,五大發電集團都有意願收購龍橋水電站,最後被國電集團收購。因各縣電力公司職工也不同程度參與到富源公司中來,按照比例和利潤情況,不同公司參股職工退股的比例不同,有的是按照原入股金額的1.7倍退股,最高的則是按原入股金額的6.4倍退股。
這位人士透露,電力總公司有10個人選擇一直未入股。他本人當時入股10萬元,目前獲得70萬元“退股”收入。大多數人的退股收入應該都集中在這個水平。近千萬元的只有當時富源公司的負責人等個別人。

拖延時間

2008年1月,國資委、發改委、財政部、電監會四部門聯合出台關於規範電力系統職工投資發電企業的意見。“意見”指出,電力職工持股,由於操作不規範,已引發不公平競爭、國有企業利潤轉移和國有資產流失等問題。
此次事件,是按“意見”要求解決電力職工持股問題,在退股轉讓過程中出現的。按要求恩施電力公司職工應在2009年1月之前就清退或者轉讓股權,但事實上卻在“意見”印發後近3年才完成退股。
湖北省電力系統有關業內人士說,“意見”出台後沒有配套的操作細則,對如何退股、如何計價等,沒有明確的、統一的規定,使一些事情久拖不決。

省電回應

湖北省電力公司派核查組到恩施針對此事展開核查。核查組成員曾長華17日在接受專訪時說,經初步核查有三點說明:一、網上所說的“分紅”和“年終獎”實際是恩施富源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收益;二、恩施富源公司是國有企業恩施電力公司職工入股成立的民營公司;三、此次富源公司股權清退過程沒有發現國有資產流失現象,沒有發現違法違規交易問題。
湖北省恩施州政府16日公布的調查結果也稱,網帖所說的其實是股權轉讓收益,而非“分紅”或“年終獎”。恩施州政府表示,此次股權轉讓經股東大會批准實施,並履行了審計、評估及各項審批程式。
但是,恩施州政府沒有說明是針對恩施富源一家公司還是針對所涉四家公司的調查情況。

國電回應

針對“史上最牛電力公司”職工“獲取暴利”的問題,國家電網公司體制改革辦公室處長高航接受採訪時稱,國家電網公司高度重視媒體報導的關於恩施州電力職工巨額分紅問題;由於恩施電力公司系湖北電力公司代管企業,因此本次湖北電力公司也派出了核查組,正在進行核查。如發現恩施電力公司有違規違紀行為,將按照代管許可權予以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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