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性遊戲牛仔廣告,一位性感少女長發凌亂地散開,頭躺在一半身赤裸男人的私處附近;另一個男人同時靠近她意圖親吻,而少女此刻也配合著撩開身上的內衣。這一幅帶有“三人性遊戲”意味的畫面,竟然是一款牛仔褲廣告,尺度之大,引起市民爭議,此廣告在澳洲一出,監管部門就收到50多份的投訴,認為畫面“帶有性暴力和輪姦意味”,結果該廣告馬上就被禁止刊登了,可是在廣州正佳廣場一樓的CK牛仔褲專賣店發現,此涉嫌“三人性遊戲”的畫面正作為主打廣告,赫然豎在門店的廣告幕牆之上。市民意見
1、在正佳廣場的CK牛仔褲門店發現一些路過的市民只敢用眼睛的餘光掃一下廣告牌,一些市民表示這樣的圖片做服裝廣告有點過分了,小孩子看了不好!現在中學生已經很早熟了,什麼都敢嘗試,看到這樣的廣告,他們會有什麼反應,連我們成年人也臉紅啊,也有一些途人表示,根本看不明白這廣告是給什麼產品宣傳的,無法與牛仔褲聯繫到一起。2、店員表示確實有一些帶著小孩的家長來投訴過,說覺得不雅。但也有不少潮人、有錢人專門來這裡,以這個廣告為背景拍照。我們品牌走的就是開放的路線、潮流的路線,現在開放就是潮流。
廣告被禁
1、近年CK的一些服飾廣告,也曾因畫面“尺度太寬”而遭禁播。2009年一個CK服飾廣告,半分鐘不到,內容就是幾個穿著CK牛仔褲的男女模特糾纏愛撫的畫面。廣告海報中,同樣是兩男一女的親吻、裸露、纏綿的表情,有人認為已不止是曖昧的性暗示了。2、經營廣告行銷公司的梁軒明先生表示從2009年CK廣告在美國被封殺,到2010年在澳洲被禁播,對於把炒作話題視為行銷手段的CK來說,也許是非常樂意的。廣告的目的是擴大影響,反向的傳播行為有時也可吸引到消費者的注意。
3、《廣告法》規定:“廣告不得含有淫穢內容”。國家工商總局的《廣告審查標準》第二章也明確:“廣告不得發布有淫穢、荒誕、醜惡內容及其他有悖社會善良習俗和公共道德標準的文字或畫面”;“廣告使用的畫面、形象應當優美、高雅、文明,不得出現下列情況:過分感官刺激;有性挑逗或性誘惑”。
4、以上表述似乎難以界定某些含有不雅意味的廣告。有工商部門的監管人員感嘆很少接到對此類廣告的投訴,有投訴也未必容易處理,主要是法律規定比較模糊,判定依據太主觀,其實在具體認定上,我們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
各方意見
1、監管並非無計可施,既然界定含有色情內容的廣告缺乏具體的標準,中山大學法學院的毛煒老師認為什麼是色情要靠人的經驗直覺,希望所有事情都由立法明確規定下來,是對法治精神的誤解,法治並不是讓執法人員和民眾都變成機器,只會執行電腦指令。‘淫穢’是立法難以界定,而且也無需界定的概念,所以不存在制度缺失問題。2、執法機關有‘行政確認’的權力。通過行政確認行政機關和可以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對有關法律事實進行甄別,通過確定、證明等方式,決定管理相對人某種法律地位。例如,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醫療事故責任認定,產品質量的確認,也包括何為淫穢的認定。
3、是否涉及性暴力將向工商總局請示,就這個CK廣告是否涉及色情,省工商局廣告處有關負責人給予答覆:雖然《廣告法》及相關法規沒有對淫穢定義下量化標準,但是從提供的圖片看,這張圖片確實帶有性暗示的意味;這張圖片表達出來的理念超出了中華民族傳統道德觀念,超出一般中國公眾所能接受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