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生物學基本術語,指同性或異性間旨在滿足性慾和獲得性快感而出現的動作和活動。
性交廣義指兩個雌雄異體的動物之間的生殖器的交配,透過生殖器的接觸、交媾而達到繁衍目的之行為。動物異性性交主要為了繁衍,而人類成年男女可以其他目的而進行性交或其他人類性行為。
成年男女彼此可以通過性器官或其他身體部位的親密接觸,也有使用性玩具或棉被、枕頭等工具來造成性刺激,但由於有別於雌雄生殖器之間的生物定義而這些行為因此不完全等同性交。
性行為原則
(一)自願的原則
在實際性活動中,所謂“自願”,是指男女雙方的自願。人們要進行性行為,必然有其目的性,如對異性形體外貌的美的追求,或企圖通過肉體的接觸、生殖器官的摩擦獲得快感,或是為了傳宗接代、獲得生育子嗣的結果。那么,性道德的標準之一,就應該是建立在自願原則上,即雙方自願的原則上。非自願的性行為可能導致對一方的傷害和對社會公序良俗的破壞。
(二)婚姻締約的合法原則
性道德具有明顯的社會性,而社會又是充滿各種規範的,性行為同樣須由道德規範和法律來制約。婚姻締約,就是道德規範在法律上的表現。兩個異性之間產生愛情,而這愛情又是自願與無傷害的,也必須經過法律的程式予以認可,才是符合法律規範和道德原則。
在《聖經》上有句名言:“性交只有在結婚的床上才是合乎道德的。”
(三)無傷害原則
“無傷害”原則主要指兩人之間的性行為不會傷害對方和其他人的幸福,不會傷害後代的健康,不會傷害社會的安定發展。另外也有講究性衛生,使性交行為不會損害於自己或對方的身心健康。
(四)愛的原則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曾指出:“對於性交關係的評價,產生了一種新的道德標準,即不僅要問:它是結婚的還是私通的,而且要問:是不是由於愛情、由於相互的愛而發生的?”
在人類社會中區別於動物性的活動,就在於人類具有超乎於動物界的思想與情感,因之在性活動中具有對異性的、尤其對特定的“某一個”異性的愛情,就成為人類性道德的重要原則。
單純的“自願”,可能是沒有愛情的自願。賣淫與嫖妓,雙方均出於自願,但這是不符合人類性道德原則的性行為。出於某種原因,如抵償債務、報恩,或為了某種不正當的目的,也是在“自願”基礎上,也談不上愛情,是不道德的。
遵循愛的原則體現了人類性行為的高尚性。
(五)平等原則
人與人之間是平等的,男女平等是現代社會的基本道德要求。在古代社會,男女不平等體現在男女性關係方面也是不平等的。性關係的平等原則是現代社會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規範的。
(六)私秘原則
自從人類從野蠻狀態有所開化以來,特別是進入文明時代,人類就對自己的性器官和性行為有了隱秘的要求。私秘原則很早就成為人類性行為的道德規則。違背私秘原則不僅會有損人格,還會破壞社會的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