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性成癮者不一定會成為性犯罪者。此外,並非所有的性罪犯是性癮者。大約有55%的被定罪的性罪犯可以被認為是性癮者。對於一些性愛成癮者,行為不進步,超越強迫性手淫或色情或手機或電腦的廣泛使用。對於其他人,網癮可能涉及非法活動,如暴露癖,窺淫狂,色情電話,猥褻兒童罪。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四卷描述性癮,類別下的其他未註明的性功能障礙,反覆性關係的格局,是個人的事情所經歷的一連串的戀人遇險被使用。根據手冊,性癮還涉及強制搜尋多個合作夥伴,強制固定在一個高不可攀的合作夥伴,強迫性手淫,強迫性的戀愛關係和強迫性行為的關係。強迫性性行為
強迫性性行為(英語:Sexualobsessions),亦作性上癮(英語:SexualAddiction)、性癮、性高潮癮或做愛上癮症,是一種與性行為相關的強迫症,患者會不自覺的非常渴望與其他人進行性行為。性上癮在強迫症患者當中非常普遍,約在兩成的患者身上出現。基於這種成癮症與性行為相關,一般患者往往會對他們的問題羞於啟齒,亦使他們羞於向外界尋求協助,令病者的病情加劇。“強迫性性行為”只限於自身,強姦並不屬於強迫性性行為的範疇。強迫症
強迫症(Obsessive-compulsivedisorder,簡稱OCD)是一種涉及強迫行為的病症,患者會有不想要的過份思想或影像(亦作“積念”)在腦中出現,使他們的日常生活受到干擾或感到不安;之後是強迫行為的出現,使他們能夠得以暫時從因強迫思想而引起的焦慮中釋放。強迫思想(“積念”)是非自願、重複及不受歡迎的,任何企圖壓制或中和這些積念的嘗試都不能成功,而且更會使病況加劇。強迫症是焦慮症的一種。一般的典型強迫症的主題都環繞著潔癖(討厭污染)、病患、災難(擔心災難的發生)及整結(要求事事井井有條)。然而,亦有強迫性患者的強迫主題與暴力、宗教或性經驗相關。根據Grant等人的研究,患有性上癮的患者可能占所有強迫性患者高達四分一的比例。重複性的性思想在強迫症患者以外的其他精神病患中亦很常見。舉例說:對於有性慾倒錯(paraphilias)、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性冷感、性上癮的人來說,這種與性相關的思想很普遍,而在一般的正常人亦有可能出現。然而,無論在內容、形式及意義方面,患者與其他人的情況都很不相同。從事癮癖研究的英國格拉斯哥大學心理學的榮譽高級研究院士羅伯特·伊安·F·布朗說:“性癮跟其他類型的上癮是一樣的。有性癮的人將性活動作為調節心情和逃避現實的一種方式。雖然有人實際上付諸行動的次數可能並不很多,但是這種念頭一天到晚不斷,也對人造成了困擾。一旦染上性癮,一般來說就會沉湎於各種與性有關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