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取向障礙

性取向障礙

性心理障礙主要分為性身份障礙、性偏好障礙及性取向障礙。 由於基督教文化的影響,同性戀曾被一些人認為是心理障礙。隨著時代的發展,這種謬誤已經得到澄清。(說明:1973年,美國心理協會、美國精神醫學會,將同性戀行為自疾病分類系統去除。 2001年4月20日,《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第三版出版,在診斷標準中對同性戀的定義將非常詳細,指同性戀的性活動並非一定是心理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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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取向障礙性取向障礙
根據我國衛生部《CCMD-3 中國精神疾病診斷標準 》和源於對ICD-10的解釋《世界衛生組織關於同性戀非病理化的澄清聲明》等檔案,同性戀已不再作為心理障礙。

中華精神病學會副主席、參與制定《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主要負責人之一陳彥方指出,同性戀者不是精神病病人,我國司法精神病學不包括同性戀。同性戀一直被認為是人格障礙,從前,同性戀被歸類為性變態,現在被普遍接受的稱謂是性心理障礙。

原因機理

1、激素因素:如男性體內雌性激素過多,易導致對男性的依賴。

2、環境因素:家庭影響在同性戀的發生上所起作用是非常明顯的,生活在女性多的環境中,男孩常具有女性心理,易發展成同性戀。

3、經濟因素:經濟貧困者無力娶妻易導致同性戀。西方由於社會複雜,男性不易獲得一個穩固的男性身份,而且有一種逃避男性責任的潛在傾向,也易發生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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