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不相棄

急不相棄

急不相棄出自本文為《世說新語》“德行第一”中第十三則,原文標題為“華歆避難”。原文華歆、王朗俱乘船避難,有一人慾依附,歆輒難之。朗曰:“幸尚寬,何為不可?”後賊追至,王欲舍所攜人。歆曰:“本所以疑,正為此耳。既以納其自托,寧可以急相棄邪!”遂攜拯如初。世以此定華、王之優劣。

基本信息

原文

華歆、王朗俱乘船避難,有一人慾依附,歆輒難之。朗曰:“幸尚寬,何為不可?” 後賊追至,王欲舍所攜人。歆曰:“本所以疑,正為此耳。既已納其自托,寧可以急相棄邪?”遂攜拯如初。

世以此定華、王之優劣。

解題

急不相棄: 在有危難,緊急情況時互相都不捨棄對方。

譯文

華歆和王朗一起乘船避難,有一個人想搭乘他們的船,華歆感到十分為難而沒立刻答應。王朗卻說:“幸好船還寬敞,為什麼不可以呢?”後面的賊寇已經追上來了,王朗想拋棄剛才搭船的人。華歆說:“ 剛才我之所以猶豫,正是這個原因。既然已經接納了他來船上安身,哪裡能因為情況危急就丟下他呢?”於是就繼續帶著他趕路。世人也由此判定華王二人的優劣。

——這告訴我們一個道理:言必信、信必行、行必果、已諾必誠,始終如一。華歆在危難之時仍遵守承諾,而王朗只能交好於平時,在危難時自見人心。

重點字解釋

華歆:東漢末舉孝廉,任尚書令。

王朗:與華歆同時代人。兩人都是當時著名人物。

俱:一起。

欲:想要。

依附:依傍附從。

輒:當即。

難:為難

幸:幸好。

尚:還。

何為:有什麼。

迫至:追趕上來。

舍:丟下,拋棄。

所:用在動詞前,代表所接受的事物。

攜:攜帶。

本:當初。

疑:猶豫。

此:代這個原因。

耳:語氣詞,相當於“嘛”“啊”。

既:既然。

納:接受。

其:他的。

自托:把自己託付給別人。

寧:怎么。表示反問語氣

可以:可以因此。

相棄:拋棄。

耶:語氣詞,相當於“呢”。

遂:於是,就。

攜拯:攜帶救助。

如初:像當初一樣。

以:通過。

此:代這件事。

定:裁定,判定。

之:道德的。

疑:猶豫

解釋句子

人既已納其自托,寧可以急相棄邪:既然已經接納了他來船上安身,哪裡能因為情況危急就丟下他呢

人物性格

華歆謹慎對待別人的請託,但一經接受請託,無論遇到怎樣危急的情況都不相棄,表明他 重信重義,言必行,行必果.危難中救人能救到底。他不願隨隨便便地幫助別人,他在助人之前,首先考慮的是可能招致的麻煩;但一旦助人,便會不辭危難擔當到底。

王朗樂於做好事,在不危及自身的情況下,能夠與人方便時儘量與人方便;但是到了有風險的時候,他就 出爾反爾。他輕易接受他人的請託,而一旦形勢緊急便“欲舍所攜人”。這樣的人機巧善變,有始無終,不能共患難,不值得信賴。

出處及作者

本文選自《世說新語》,作者劉義慶(403-444)。南朝·宋文學家。《世說新語》是六朝時期一部有名的著作,記述漢魏一直到東晉間流傳的上層人物的遺聞軼事,按事情的性質分為德行、言語、政事、文學等三十六門。

這則故事告誡人們:已諾必誠,始終如一。

選自《國中文言文讀本(供八、九年級使用)》第七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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