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市區國家稅務局

德州市市區國家稅務局成立於2001年4月,現有在職幹部職工167人,內設6個行政科室、6個稅源管理單位和辦稅服務廳、稽查局、信息中心等15個單位。

機構概況

主要負責增值稅、消費稅、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和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出口貨物退(免)稅等中央稅和中央地方共享稅的徵收管理。 先後被授予“全國三八紅旗集體”、“全省文明單位”、“全省文明機關”、“全省巾幗文明示範崗”、“全省青年文明號”等榮譽稱號;連續八年蟬聯德城區行風評議先進單位。

主要職責

德州市市區國家稅務局為主管德州市德城區內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機構,實行垂直領導管理體制,機構級別與同級政府工作部門級別一致。

1、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2、根據本轄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局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3、根據本轄區經濟稅源和市國家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確保完成稅收任務。充分運用稅收槓桿對經濟進行巨觀調控和監督,促進轄區經濟發展。

4、負責本轄區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5、負責監督檢查本局的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6、負責本轄區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7、負責德州市市區國家稅務局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8、負責德州市市區國家稅務局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9、負責德州市市區國家稅務局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管理下一級國家稅務局(分局、所)領導班子。

10、負責德州市市區國家稅務局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11、負責德州市市區國家稅務局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12、負責組織德州市市區國家稅務局系統稅收科研、學術交流以及科研成果鑑定、評選、推廣和獎勵工作。

13、負責德州市市區國家稅務局系統稅收信息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14、貫徹執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15、承辦德州市國家稅務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市區國家稅務局是具有全職能的城區國家稅務局,規格為正科級。內設10個行政科室、1個事業單位,規格均為正股級;另設3個分局,規格均為副科級。

內設機構

⑴辦公室:負責制定本局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和外事工作;負責稅收宣傳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和獎勵工作;組織制定實施辦公規章制度,負責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本局機關財務、裝備、資產管理及後勤服務等行政事務;負責本局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和辦公自動化建設;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⑵稅政管理科:負責流轉稅、所得稅等稅種的稅政業務;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推廣套用及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等稅種的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檢查工作;負責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實施、外國居民稅收監管、情報交換、國際稅務管理合作等;負責涉稅法律事務;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管理性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等事項;負責對出口企業退免稅申報的審核和確認,組織落實本地出口貨源徵稅情況並負責對外復函,負責本地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及分割單開具的檢查及指導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⑶ 徵收管理科: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和稅收資料等的管理;牽頭組織對征質量的綜合考核;負責組織征管軟體的推廣和套用;牽頭負責納稅評估的組織實施和指導、協調、管理工作;負責普通發票的管理工作;負責納稅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社會性協稅護稅,協助司法機關打擊偽造、倒賣、盜竊普通發票等違法活動;負責本科幹部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⑷人事教育科:負責幹部任免、調配、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管轄幹部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提前離崗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本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指導系統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⑸監察室:負責本局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本局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本級管理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紀檢組與監察室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個名稱。

⑹計畫統計科:負責稅收計畫管理、稅收會計、統計等信息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編制和分配稅收計畫、指導組織收入工作,進行稅收預測分析,負責稅款徵收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稅款徵收、解庫、提退等制度的執行;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重點稅源;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⑺辦稅服務廳:負責辦理稅務開業、變更、註銷登記業務;辦理《外出經營活動證明單》、《企業進貨退出及索取折讓證明單》;《教育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免稅個人所得稅備查單》;負責發票的領購、庫存、發售、審核、繳銷;負責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防偽稅控數據採集工作;負責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認證及防偽稅控數據採集工作;負責受理、審核納稅申報事宜及增值稅專用發票、四小票抵扣聯審核;負責稅收票證的開具、上解、銷號;負責出口貨物繳款書的開具、審核;負責解答納稅人提出的各種涉稅問題等工作;負責小額退稅的審批;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⑻稅源管理一科:負責對轄區內中直、省直、市直企業的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全面掌握稅收信息,分析稅源變化,進行稅收預測和稅收監控;負責稅收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及宣傳、調研、指導、服務等工作;負責稅收檢查和催報催繳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⑼稅源管理二科:負責對轄區內區屬企業、辦事處所屬企業、金融保險業的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全面掌握稅收信息,分析稅源變化,進行稅收預測和稅收監控;負責稅收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及宣傳、調研、指導、服務等工作;負責稅收檢查和催報催繳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0)稅源管理三科:負責對轄區內涉外企業的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全面掌握稅收信息,分析稅源變化,進行稅收預測和稅收監控;負責稅收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及宣傳、調研、指導、服務等工作;負責稅收檢查和催報催繳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派駐機構

(1)天衢稅務分局:負責市區局轄區內所有納稅業戶的稽查工作;負責對年度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選案、檢查、查處、審理、執行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

(2)新華稅務分局:主要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收預測和分析、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和零星稅款的徵收等,以及承辦上級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3)德城稅務分局:負責德城區城區內所轄個體工商業戶和集貿市場的稅收管理;對個體稅收的稅源變化進行分析和測算;負責對個體業戶的稅源監控、評議定稅、建帳建制;負責催報催繳及零散稅收的管理徵收;負責個體稅收委託代收代征的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負責落實信息化建設各項規章制度,結合實際制定信息化工作管理辦法,並負責組織落實;執行稅務信息化建設各項規章制度,結合實際制定信息工作管理辦法,並負責組織落實; 參與制定信息化技術培訓計畫,並負責培訓的實施工作;負責計算機及附屬設備的配備及管理工作,合理調配使用計算機設備,負責計算機設備的維護、升級、安全檢查等工作;負責稅務信息網路系統的建設、管理、運行和維護工作;參與組織各類稅收套用軟體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工作,並負責相應軟體系統的技術培訓、安裝調試、版本升級、軟體技術問題反饋等技術支持工作;負責機關辦公自動化系統等套用軟體的技術支持工作;負責本中心幹部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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