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德宏地方稅務局於1994年7月1日正式掛牌成立,同年9月28日,全州各縣市(區)地稅機構組建工作全部完成。目前,德宏州地方稅務局機關設10個內設機構(正科級)和機關黨委,內設機構為:辦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規科、計畫財務科、徵收管理和納稅服務科(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科)、稅政科、規費管理科、科技信息科、宣傳教育科、監察室。德宏州地方稅務局設2個直屬機構,德宏州地方稅務局稽查局(正科級)、德宏州地方稅務局直屬徵收分局(正科級);2個派出機構,德宏州地方稅務局畹町經濟開發區分局(正科級)、德宏州地方稅務局姐告邊境貿易區分局(正科級)。轄芒市、梁河縣、盈江縣、隴川縣、瑞麗市5個縣市局,全州共有21個地稅分局,6個稽查局。
目前,德宏州地方稅務局共有幹部職工479人,其中:公務員465人,工勤人員14人;男292人,女187人;少數民族幹部172人,占幹部職工總數的36%;本科及以上學歷151人占總數的32%,專科學歷266人占總數的55%,中專及以下學歷62人占總數的13%;全州共有黨員幹部305人,占幹部職工總數的64%;全州幹部職工平均年齡41歲。
目前,地稅系統徵收的稅種為:營業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企業所得稅、教育費附加、菸葉稅、耕地占用稅、契稅。徵收費的種類為: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失業保險費、文化建設事業費、旅遊宣傳促銷費、口岸建設費、地方教育附加、工會經費和殘疾人保障金。目前,全州登記納稅戶17,066戶,社會保險費繳費戶1,252戶。
德宏地稅分設17年來,在人少事多、稅源零星分散、征管難度大的情況下,採取多種有效措施,狠抓組織收入,連續17年超額完成省局和州委、州政府下達的稅費收入任務,截止2011年,共累計組織稅費收入94.44億元。特別是“十一五”期間,全州地稅系統共徵收地方稅收入477,923萬元,地方稅收收入從2006年的37,201萬元,增長到2010年的100,003萬元,年均遞增27.54%。按預算體制計算,地稅收入占全州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的比重,從2006年的50.55%上升到2010年的57.86%,地方稅收對直接增加德宏地方財政收入發揮出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為邊疆德宏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的發展提供了有力的財力支持。
分設17年來,全州地稅系統堅持以科學發展為指導,自覺服從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地稅工作給力文明創建,文明創建推進地稅工作,譜寫了文明創建的新樂章,唱響了文明創建的主旋律。圍繞“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的要求,通過創建優秀辦稅服務廳,爭創“文明單位”、“文明行業”、“青年文明號”、“優秀稅務工作者”等活動,在全系統營造了講責任、講奉獻、愛崗敬業、廉潔奉公的良好氛圍,工作作風得到不斷改善,執法水平和納稅服務水平不斷提升。
17年來,全州地稅系統累計獲得省、州、縣級“青年文明號”和 “文明單位” 50多個,受各級黨委政府和上級地稅部門表彰的先進集體160個、先進個人350多人次。一系列熠熠閃光的榮譽,浸透著地稅人無私奉獻、辛勤耕耘的汗水,折射出地稅人依法治稅、廉潔敬業、文明高效、爭創一流的風采。
機構設定
(一)內設機構德宏州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地方稅務局機關設10個內設機構(正科級)和機關黨委。
1、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信訪、保密、保衛、事務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組織起草、審核重要文稿;負責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政務信息公開;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2、政策法規科
擬訂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執行;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事項並負責辦理;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備查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及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及國家賠償工作。
3、計畫財務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稅源調查、稅收收入分析預測、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負責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和稅費票證的領發、管理等工作;負責除社會保險費外的費票繳銷及與銀行的對賬工作;貫徹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管理規章制度;負責編制部門預算、決算;負責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負責資產購置、使用、處置、清理等工作;負責本系統內部財務審計。
4、徵收管理和納稅服務科(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科)
貫徹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辦法;提出完善專業化徵收管理的建議;負責稅收征管數據的管理套用及稅收征管風險管理、綜合性納稅評估;負責征管質量考核和征管狀況監控分析;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工作;負責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的實施;負責納稅服務工作;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負責稅務著裝管理工作;參與註冊稅務師的管理。負責大型企業稅源管理、納稅評估、納稅服務和日常檢查工作;組織實施匯合(合併)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工作;牽頭組織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5、稅政科
負責營業稅、資源稅、文化事業建設費、地方稅務系統征管範圍內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筵席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菸葉稅、契稅、耕地占用稅及其他地方稅的稅收業務管理;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重點企業的稅源管理、稅基管理、涉稅事項審批、彙算清繳;負責相關稅收收入分析。
6、規費管理科
負責社會保險費及規定範圍內的其他規費的徵收管理;負責社會保險費對賬和報表的統計、編制、上報;負責各項規費政策的貫徹落實;負責組織規費綜合性政策調研,參與起草有關規費政策、規章、法律文書和報告;負責對有關費種的具體業務進行指導、解釋和處理。
7、科技信息科
貫徹落實信息化建設和管理規章制度、信息化建設規劃、實施方案;負責軟體推廣套用和技術培訓;負責信息化建設所需設備配置;負責稅費徵收數據的採集、分析和監控;負責信息化系統運行維護和安全管理。
8、宣傳教育科
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教育培訓工作規劃、年度計畫;負責教育培訓項目的開發及管理;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培訓質量考核和評估;負責教育培訓經費的預算及管理。
9、人事科
負責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隊伍建設工作;承擔管理許可權內的幹部任免、考核和領導班子管理工作;參與制定幹部教育培訓規劃;辦理出國(境)人員的有關事務;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本系統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10、監察室
負責行政監察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規定的貫徹執行;按照規定許可權查處違紀案件;承擔行風建設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德宏州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地方稅務局設2個直屬機構。
1、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地方稅務局稽查局,正科級。依法承擔查處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的工作。設綜合科、一科、二科、三科、四科5個內設機構(不定機構規格)。
2、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地方稅務局直屬徵收分局,正科級。依法承擔規定範圍內的稅收徵收管理工作。設綜合科、一科、二科3個內設機構(不定機構規格)。
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地方稅務局設2個派出機構,依法承擔規定範圍內的稅收徵收管理工作。
1、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地方稅務局畹町經濟開發區分局,正科級。設綜合科、一科、二科3個內設機構(不定機構規格)。
2、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地方稅務局姐告邊境貿易區分局,正科級。設綜合科、一科、二科3個內設機構(不定機構規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