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作 者: 岳禮玲,溫小潔 譯
叢 書 名:
內容簡介
德國刑事訴訟法典有很悠久的傳統。它可追溯於1877年,那時發現和偵查犯罪的方式和手段與現代相比有天壤之別,並且那時政治制度和德國社會的道德觀念仍被深植於傳統的價值觀念中。然而在19世紀後半期得以發展的刑事訴訟法對許多問題提出了現代、自由和理智的解決方法,這些問題至今仍困擾著刑事訴訟法學家。最重要的是,德國設法提供了一種制度,它建立在法院負有“發現事實真相”的責任,並有當事人很強的介入到訴訟程式中。因此,德國的制度力爭取得英美和大陸傳統構築刑事訴訟程式的最佳混合,並且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自1877年後,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進行了許多修改,特別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得到了很大的加強。然而刑事訴訟的基本框架沒有變,這可能是德國法學家結構保守主義的表現,但也可能是原始立法高質量的實證。
我感到特別榮幸能在這本小書中展示給中國的讀者德國刑事訴訟法的概要。中華人民共和國1996年制定的刑事訴訟法以及監獄法,警察法和其它法律在1997年有了德語譯本,由此在德國就中國在程式法現代化進程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展開了活躍的學術討論。我真誠地希望這本書的發表可以進一步促進中德雙方在刑事訴訟領域議題的研討,這些議題無論他們政治和經濟的傾向性如何,在世界絕大多數法律制度中都表現出相類似的特徵。我們應力爭找到能夠在尊重個人權利和取得訴訟目的,即基於對相關事實實際評價的公正裁判之間最佳的解決方式。
這本小書只能就德國刑事訴訟法的一些基本問題進行簡單的介紹。我試圖與相關的判例法和學術討論一起著重介紹刑事訴訟法典中最重要的法律規定,但是讀者們應該知道,我沒有給出所有來源的引注。那些有意對德國刑事訴訟程式中的特別問題進行研究的人比較明智的方式是求教原始的德語著作。
這本書的出版,如果沒有我寶貴的同事和朋友,中國政法大學岳禮玲教授的鼓勵和堅定、積極的支持,它是不可能的。她親自翻譯了這本原始用英文所寫的書中實質的部分並審閱了全部譯稿,她還安排使這本書能在一個著名的法學著作出版社出版。
作者簡介
托馬斯·魏根特1949年生於德國德里斯頓。1972年畢業於德國弗菜堡大學法律系,通過國家司法考試。1973年在美國芝加哥大學學習,獲比較法碩士學位。自1973年至1985年在馬普外國與國際刑事法律研究所進行研究工作。1977年在弗萊堡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1985年取得在大學的授課資格。1986年至今任隆大學刑事法律教授。
他的主要著作有:《起訴和斟酌的職責》(1978)、《犯罪被害人和刑事訴法》(1989)、《外國刑事訴訟中的辨訴交易》(1990)、與漢斯-海因里西·耶舍克(Hans-Heinrich Jescheck)教授合著的《刑法教科書-總則部分》(1996)、與何意志(Rober Heuser)合著的《從比較的角度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典》(1997)、《在刑事訴訟中做何種法律變革能夠保護證人和其他人免受傷害?》(1998)。
·查看全部>>
目錄
第一章 德國刑事訴訟程式概覽
一、概述
二、法律淵源
三、法律解釋和法院系統
四、刑事訴訟的目的
五、德國刑事訴訟程式概覽
第二章 刑事訴訟中的訴訟參與人
一、刑事法院及其組織
二、公訴檢察官
三、警察
四、辯護人
五、被告人
第三章 審前程式
一、總體評價
二、對自由的限制
三、扣押物品
四、搜查
五、身體檢查
六、對私人通訊的秘密監控
第四章 公訴、審判和判決
一、公訴
二、審判
三、判決
第五章 證據
一、收集證據:法院和當事人的角色
二、證明方式
三、直接原則
四、證據的排除
第六章 特別程式
一、自訴
二、快速審判程式
三、刑事處罰令
第七章 抗訴
一、一般規定
二、抗告三、一般抗訴
四、對法律錯誤的抗訴
五、再審程式
附錄:
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比較法評述/[德]托馬斯魏根特樊文譯
德國刑事訴訟法參考文獻
德漢刑事訴訟詞匯對照表
譯後記
·收起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