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秦穆公嘗出而亡其駿馬②,自往求之,見人已殺其馬,方共食其肉。繆公謂曰:“是吾駿馬也。”諸
人皆懼而起,繆公曰:“吾聞食駿馬肉,不飲酒者殺人③。”即以次飲之酒④。殺馬者皆慚而去。居三年,晉攻秦穆公,圍之,往時食馬肉者,相謂曰:“可以出死報食馬得酒之恩矣。”遂潰圍⑤。繆公卒得以解難⑥,勝獲惠公以歸⑦,此德出而福反也。
注釋
①本文選自《說苑》六卷《復恩》題目是編者所加。 ②秦穆(móu)公:即秦穆公,名任好,春秋時秦國的國君,公元前659年至前621年在位。亡:丟失。 ③殺人:傷害人的性命,指吃馬肉而不飲酒會傷害自己的身體。 ④次:軍隊駐紮,這裡指殺馬人吃馬肉的地方。 ⑤潰圍:解圍。 ⑥卒:最終。 ⑦惠公:晉惠公夷吾,晉國國君,公元前650年至前637年在位。 出死:出力(為國君)拚死作戰。
道理
秦穆公對偷殺駿馬吃肉的人,不僅不追究責任,還請他們喝酒,終於得到好的報答。作為國君,對百姓寬容豁達,是順應民心的有效辦法,得民心者的天下。作為普通人,對人寬容豁達,一旦危難遭災的時候,人們就會知恩圖報,傾其所有,竭盡全力;對人寬容豁達是受人擁戴的有效途徑,得人心者成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