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職責
從化市城市管理監察大隊行政職能①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②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和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的違法建築物或者設施的權力。
③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④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施工工地噪音的行政處罰權。
⑤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占道無照商販的行政處罰權。
⑥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占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⑦履行法律、法規、規章或者省、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
辦公室職責
1、負責大隊機關日常事務管理的協調和組織實施;
2、負責制定大隊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
3、負責大隊幹部職工(協管員),退休人員管理工作,協調市組織,人事,勞動部門對幹部職工(協管員)的錄用,調配,考核,任免,勞動工資,福利待遇等審核報批工作;
4、協助大隊領導掌握工作情況,協調科室與各中隊之間的工作,督辦大隊會議決定的落實,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5、負責大隊機關辦公會議和大隊大型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
6、根據大隊領導的指示,負責起草會議通知,會議紀要,請示報告,計畫,總結,方案,意見,函等工作,待領導審定後,上報下發相關部門;
7、負責大隊執法信息情況上報和宣傳報導,執法證件審核,報領,發放等工作;
8、抓好支部組織建設及黨員管理,教育,培訓發展工作,做好大隊領導班子成員民主生活會的組織及會後材料的上報工作,組織開展黨員對支部委員評議活動等。
9、負責檔案的收發,建檔,查閱,檔案管理和文印,保密,印章管理,做好編修志纂,大事記及愛國衛生,醫療保健,計畫生育,工青婦,徵兵,消防,生產安全,綜治,辦公樓值班保衛等工作;
10、負責大隊機關及直屬中隊的房產基建,固定資產,通信設備,車輛,服裝,辦公用品等的採購及管理,做好膳食,對外接待等後勤保障工作。
11、完成上級及大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執法業務科職責
1、根據大隊城市管理執法工作任務,協助辦公室制定工作要點,工作方案,工作計畫和做好工作總結;
2、檢查監督各中隊城市管理執法情況和有關執法業務情況;
3、總結經驗,指導各中隊執法業務工作的開展和執法業務統計工作及執法業務培訓工作;
4、組織全大隊的城市管理專項執法統一行動,指導和督促有關中隊完成城市管理執法任務;
5、負責對各中隊查處違章案件的審批工作及信訪投訴工作,受理上級批轉的信訪案件及民眾投訴案件,並指導中隊對案件進行處理,代表大隊對信訪案件回復;
6、承辦市人大,市政協交辦的議案,提案,及做好回復工作;
7、加強與各行政主管部門的聯繫和協調,明確職責和任務;
8、完成大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監察督辦科職責
1、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紀檢監察機關和大隊黨組織的決定,指示,結合實際對大隊紀檢監察工作進行部署,督促和檢查,抓好大隊黨風廉政建設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的工作;
2、受理涉及大隊行政監察對象對黨紀、政紀和黨風廉政方面的檢舉、控告和申訴,保護黨員幹部的權利;對黨員幹部進行遵紀守法,廉政勤政教育,組織大隊黨員幹部進行黨紀,政紀及上級紀檢監察機關檔案精神的學習;協助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對本單位違法違紀對象的案件進行查處;
3、負責對大隊各項規章制度的監督落實;
4、依據城市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大隊執法業務管理規定,統一執法程式,統一執法標準,統一執法文書表格,使各中隊執法工作依法執法,統一規範;
5、組織開展城市管理執法的監督和檢查;
6、組織開展城市管理執法課題的調查研究,編寫調查報告,為大隊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7、組織城市管理執法隊伍的法制建設和普及法律常識工作;
8、負責隊員的業務培訓和準軍事化訓練及隊風隊紀的教育、檢查;
9、負責大隊管理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的有關工作;
10、完成大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直屬中隊主要職責
1.負責我市中心城區城市管理方面的綜合巡查,集中整治城市“六亂”和查控“兩違”等工作;
2.負責配合有關職能部門開展相關專項整治執法工作;
3、完成大隊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政市容環衛中隊主要職責
1、負責我市中心城區的市政設施、公用事業、園林綠化的監察管理(具體內容為:①道路的開挖和施工占用;②給排水管網的開挖和接駁;③園林綠化用地的占用和樹木的砍伐、遷移、修剪;④城市路燈;⑤交通標誌、標牌;⑥燃氣)和城市環境衛生的綜合整治。
2、嚴格按有關的法律法規,查處各類違反市政設施、公用事業、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方面違法違規行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行使執法處罰權。
3、配合大隊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大隊簡況
從化市城市管理監察大隊成立於1994年10月,根據從編〔1994〕32號檔案精神,是從化市正局級事業單位,經費納入從化市財政預算,履行規劃建設、市容衛生、城市綠化、環境保護、工商、市政管理等多項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任務,管轄範圍主要是街口中心城區規劃面積64.8平方公里。大隊領導職數配大隊長1名,政委1名,副大隊長1名,副政委1名。大隊內設辦公室,行政執法科,監察督辦科,直屬一、二、三、四中隊,機動中隊,事業編制54名。2008年底在冊人數89人,其中:公務員28人,非公事業18人,政府雇員10人,工勤契約制職工3人,協管員30人。
各鎮(街)、園(區)城監中隊、市政市容環衛中隊為大隊派出機構,屬股級事業單位,以大隊名義實施執法,業務接受大隊指導和監督,日常工作由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直接指揮,人、財、物由各鎮(街)、開發園(區)、市環衛所管轄和解決。五鎮三街中隊由其所在單位在編人員中抽調組成,兼職本轄區的城監工作。
機構設定
(一)內設機構1、辦公室
負責局日常行政事務的組織、協調、內外聯絡、接待工作;負責組織起草局工作計畫、工作總結、行政綜合性檔案;負責掌管印章,工青婦、財務、審計、統計、會務、文秘、保密、檔案、安全保衛、計畫生育、電子政務、車輛及裝備管理工作;負責局規範化建設和後勤保障服務工作;協調其他科(室)、中隊工作;負責理論學習、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日常黨務工作、基層黨組織建設及發展黨員工作;負責綜治維穩、統戰、外事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隊伍機構編制的管理、協調工作;負責局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日常考核、晉職、晉級、晉升工資檔次和福利待遇等工作;負責局工作人員的調進調出及招錄工作;負責協調各鎮(街)、園區組織人事部門對鎮(街)、園區中隊人員的考核、獎懲工作;負責局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局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開展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相關宣傳工作。
2、法制科
負責組織開展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課題的調查研究,編寫調查報告,為局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隊伍的法制建設、普法教育和執法業務學習、培訓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法律法規的整理彙編和執法規範化工作,統一執法程式、執法標準、執法文書;做好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回覆工作;組織案件審核、聽證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等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3、督查科
負責監督檢查指導轄區內單位和鎮(街)、園區開展城市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市管理綜合巡檢、監督檢查和督辦工作並落實市容市貌整改措施;負責組織開展城市管理的情況進行檢查、考評,通報情況;建立監察檢查督辦機制,健全檢查督辦跟蹤制度;負責對全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人員不文明執勤、不依法行政、不依法執法和違反隊容風紀規定行為進行糾察;組織和監督檢查城市環境管理,做好城市管理目標責任考評工作;負責隊伍紀律投訴和信訪接待及回復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4、執法科
負責制定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業務工作要點、計畫;負責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組織和協調工作;監督、檢查、指導各中隊開展執法工作;負責對案件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檢查、督辦落實和匯總工作;負責日常業務信訪接待,處理來信來訪投訴和回復工作;負責組織建立城市管理電子信息系統;負責城市管理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的現場信息和處理結果信息的採集、分類、處理和報送,隨時掌握城市管理現狀、出現的問題和處理情況,實施對本市城市管理全方位、全時段的實時監控;負責網路及社會各媒體關於城市管理信息的收集、處理工作;負責組織城市管理信息傳遞系統、處理系統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建立城市管理工作電子台賬,實施信息管理;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二)直屬機構
1、一中隊
負責統籌協調、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各鎮(街)、園區中隊在城鄉規劃、建設工程、人民防空工程、戶外廣告招牌方面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必要時可進行直接查處;對相關部門重要案件、信訪案件進行全程跟蹤督辦,具體承辦相關業務方面的人大議案、政協提案和信訪等工作。
2、二中隊
負責統籌協調、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各鎮(街)、園區中隊在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城管綜合執法工作,必要時可直接查處;負責統籌協調、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各鎮(街)、園區中隊在市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必要時可進行直接查處;對相關部門重要案件、信訪案件進行全程跟蹤督辦,具體承辦相關業務方面的人大議案、政協提案和信訪等工作。
3、三中隊
負責統籌協調、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各鎮(街)、園區中隊在環境保護、余泥渣土排放、水務、城市綠化、燃氣管理方面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必要時可進行直接查處;對相關部門重要案件、信訪案件進行全程跟蹤督辦,具體承辦相關業務方面的人大議案、政協提案和信訪等工作。
4、女子特勤中隊
負責燈光夜市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宣傳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熱情為市民提供指引和服務;承擔本單位重大活動的禮儀任務。
(三)派出機構
根據轄區城管工作需要,在原鎮(街)、園區城管中隊基礎上組建11個城管中隊,具體為:從化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街口中隊、從化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城郊中隊、從化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江埔中隊、從化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太平中隊、從化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鰲頭中隊、從化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溫泉中隊、從化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良口中隊、從化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呂田中隊、從化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高技術產業園中隊、從化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流溪溫泉中隊、從化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明珠中隊。各鎮(街)、園區中隊為從化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的正股級派出機構,接受市城管執法局和鎮(街)、園區的雙重管理,業務接受市城管執法局的領導和監督,日常工作及辦公場地由鎮(街)、園區負責指揮、調度、提供。鎮(街)、園區中隊人事、調動、任免工作由市城管執法局負責,中隊執法人員的考核、獎懲經徵求鎮(街)、園區的意見後,由市城管執法局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辦理。
各鎮(街)、園區中隊的主要職責:
負責轄區範圍內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包括市容環境衛生、戶外廣告招牌、城市綠化、城鄉規劃、建設工程、環境保護、余泥渣土排放、水務、市政、城市“六亂”等日常巡查、管理和執法)以及屬地鎮(街)、園區交辦的工作任務;以市城管執法局的名義行使行政處罰權;具體承辦相關業務方面的人大提案、政協定案和信訪等工作;執行市城管執法局組織的綜合執法活動、應急任務及交辦的其他事項;做好市城管執法局相關業務考評工作;處理轄區內以市城管執法局名義執法引起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