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徐鴻昌(1914—1966),南梁鎮莊裡村人。解放前家境貧寒。靠扛活為生。抗日戰爭時期,積極參加抗戰,晚上到日本碉堡附近割電線,破壞交通。民國31年(1942)與八路軍一起消滅一日軍據點,擊斃日軍14人。在本村成立窮人團和惡霸地主進行鬥爭,給窮人分糧分款。民國34年參加中國共產黨,任武委會主任,帶領民眾開展反奸清算和減租減息運動。在解放戰爭中,徐鴻昌參加過解放臨汾、運城、太原戰役。在二戰區打游擊戰580多次,活捉敵人20餘名。繳獲步槍130餘支、機槍4挺,榮獲“戰鬥英雄”稱號。新中國成立後,徐鴻昌一直兼任村民兵營教導員,莊裡民兵營曾多次被評為縣、地、省先進單位。1960年,徐鴻昌參加全國民兵英模大會,榮獲獎品半自動步槍1支,莊裡民兵營的事跡先後被《山西日報》和《華北民兵》等報刊多次登載。 1952年,徐鴻昌帶領本村民眾成立了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任社長。當年,糧棉產量均有大幅度增長,為此徐鴻昌被評為省農業勞動模範。 1955年,初級社轉為高級社,糧棉又獲得特大豐收,糧食平均畝產350公斤。棉花突破百斤關,獲得農業部獎勵。 在“文化大革命”中徐鴻昌身遭迫害,於1966年農曆十一月三日與世長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