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簡介
徐祗琦(1944~1991.12) 郯城縣大尚莊鄉曹莊村人。196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入伍。1970
年4月退伍回鄉,任中共曹莊村支部副書記。1972年12月任中共高峰頭管理區總支書記。1975年8月任高峰頭公社黨委常委。1977年1月任中共郯城縣委副書記,1981年6月任郯城縣人民政府縣長。任職期間,始終保持人民公僕本色,為人民辦好事辦實事,排擾解難,多次把自己家屬的“農轉非”指標讓給基層幹部。1986年8月,徐祗琦任蒼山縣水泥廠廠長,後又兼任蒼山縣建材工業公司經理、黨委書記。他大膽改革,銳意進取,使該廠扭虧為盈,跨入全省建材系統先進企業行列。1989年,他被評為蒼山縣勞動模範,並獲臨沂地區“振興沂蒙勞動獎章”。
主要業績
1989年12月,徐祗琦被調到臨沂地區水泥廠任廠長兼黨委書記。時該廠3年已累計虧損375萬元,連同欠賬共達1000萬元,正處於困難境地。徐祗琦進廠後,深入進行調查研究,改革管理體制和經營方式,使兩條舊的生產線迅速恢復了生機,半年後即生產水泥6.3萬噸,比1989年同期增長47%,實現利稅102萬元,一舉扭虧為盈,創建廠30年來產量、產值、銷售收入和職工收入4個歷史最好水平。他密切聯繫民眾,艱苦樸素,廉潔奉公。他在工廠的住房又矮又舊,僅有6.2平方米,卻時刻想著住房困難的職工。他用自己的模範行動,贏得了全廠職工的信任和擁戴。他與全廠千餘名職工風雨同舟,艱苦奮鬥,使企業迅速發展。短短兩年時間,臨沂地區水泥廠就躋身於山東省13家出口達標企業行列。1991年,該廠生產的425號水泥通過省優復查,525號水泥獲得了生產許可證和質量認可證,填補了臨沂地區空白,全年出口水泥為國家創匯300萬美元。
1991年12月19日,臨沂地區水泥廠新建第三條水泥生產線點火試車,徐祗琦親臨現場指揮。因突發一氧化碳中毒事故,16名工人遇險。徐祗琦在自己已經中毒的情況下,置個人生死於不顧,堅持在現場指揮搶險。16名遇險工人全部被救脫險,而徐祗琦卻因吸入一氧化碳過多,搶救無效,不幸以身殉職。1991年12月23日舉行徐祗琦悼念活動時,1000多名幹部職工自發前來參加,成為臨沂市殯儀館建館以來最為悲壯的一次悼念活動。1992年4月23日,《中國建材報》以《沂蒙忠魂》為題,報導了徐祗琦的事跡,同時發表了《路上行人口似碑》的評論員文章。1992年9月30日,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徐祗琦為革命烈士。烈士骨灰安葬在故鄉,總參謀長遲浩田題寫了碑文“徐祗琦烈士之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