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授編修。因父母年老,棄官歸家贍養達十年。道光九年(公元1829年)遷為御史。他曾上疏陳述“求人才,捐文法,重守令,繩貪墨四事”。河北、河南遭地震成災,他劾罷不稱職監司二人,遷給事中。經管稽察國庫,一塵不染。道光十二年,參與校閱會試卷,同官乘隙匿雲南餉銀,被他查知,阻其未逞。後典湖南鄉試,細心收閱遺卷,從而發現左宗棠一代名臣。被調任東河(河東河道總督治所,凡山東境運河、衛河、黃河等皆屬管轄),他踏勘河岸,洋察利弊之情,著成《東河要略》一篇。道光十四年(公元1834年)遷為太常少9即。
因病辭官歸鄉,約道光十六年(公元1836年)卒於家,葬了涇陽縣棗園村西。在動亂年代,一些盜墓賊挖毀了墓穴,墓內文物被洗劫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