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事件
2013年3月,徐永林退休,不再擔任區住宅房管理所副所長
2014年1月,徐永林女兒喬遷新居,徐永林通知呂某來喝喜酒。為此,呂某送去了1000元禮金。
2015年1月,徐永林又因為自己要喬遷,再次通知呂某喝喜酒,呂某又送去了800元禮金。
隨著時間推移,徐永林曾經答應“能幫忙申請廉租房”一事一直沒有下文,呂某覺得自己送去的禮金打了水漂,最終撥打電話將徐永林舉報。
接到舉報後,上饒市信州區紀委立即成立調查組,對徐永林違紀相關事實進行核查。徐永林身為黨員,利用曾經擔任信州區住宅房管理所副所長職務的影響,謊稱能為他人申請廉租房,並兩次借喬遷之機,收受呂某禮金合計1800元,在民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
2015年10月19日,經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徐永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責令其退回1800元禮金。
人物警示
雖然徐永林尚未為他人謀取到私利,但其利用職權影響收受禮金的事實已經存在。表面上看好像是以所謂的朋友關係邀請,其實質還是利用職權變相收禮金,對於這類違紀現象一經發現就要嚴查。(上饒市信州區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徐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