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林俠烈士

出生在農民家庭。自幼性格倔強,抗母命,保持大足。先後入讀邱城女子國小,徐州第一高等國小。1924年入徐州省立第三女子師範學校。此間,她持刀斷指,抗拒包辦婚姻。1927年初,入武漢江蘇省黨務訓練班。同年春,加入了中國共產黨。10月,按照組織指示,返回邱縣開展活動。1928年初,任國民黨邱縣黨部執行委員兼婦女部長,開展婦女解放運動。春,任中共邱縣特別支部委員。10月,與宋綺雲舉行文明婚禮,轟動全縣。12月,任中共邱縣委員會委員。1929年7月被捕,先被關押於徐州陸軍監獄,後轉押蘇州監獄。1930年初,獲釋後赴西安,協助丈夫宋綺雲從事革命活動。當時,中共西北特別支部許多重要會議都在她家裡召開,她承擔著人員的接待和聯絡工作。期間,協助宋綺雲組織許多愛國志士到延安走上革命道路。1941年9月,被敵人誘捕,關押在西安監獄。年底,轉押重慶“白公館”監獄。1943年3月,又被轉押於黔靈山的麒麟洞。在獄中,受盡了種種折磨,但她堅貞不屈,嚴守黨的機密,與敵人作頑強的鬥爭。1949年6月,被解押回重慶中美特種技術合作所。同年9月6日,和丈夫、幼子同被敵人殺害於戴笠警衛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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