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2006年6月18日,任聊城市服務業管理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2013年7月12日徐書國任聊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會主任、 黨組成員。
人物事件
涉嫌違紀
2014年12月,聊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工會主任徐書國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逮捕
因涉嫌受賄罪,於2015年1月14日被山東省茌平縣人民檢察院決定刑事拘留,同日由山東省茌平縣公安局執行刑事拘留,同年1月27日被山東省聊城市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次日由山東省茌平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雙開處分
2015年2月,山東省紀委監察廳網站訊息,徐書國涉嫌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徐書國的行為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徐書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審宣判
2016年10月20日,山東省茌平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如下:被告人徐書國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開始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月14日起至2019年7月13日止。罰金限判決生效後一個月內向本院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