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5年9月-1989年7月,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律系學習,獲法學學士學位;
1989年7月-1990年7月,廣東省公安廳治安處幹警;(其間:1989年8月-1990年7月,在廣東省河源市埔前鎮埔前派出所鍛鍊);
1990年7月-2000年5月,廣東省公安廳治安處科員、副科長、科長;(其間:1995年9月-1997年5月,在中國人民警官大學外語系公安外事專業脫產學習,獲文學學士學位);
2000年5月-2005年9月,廣東省公安廳法制處副處長、處長;(其間:2000年2月-2001年9月,在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分局掛任副局長);
2005年9月-2007年4月,廣東省公安廳經偵處處長;
2007年4月-2012年5月,廣東省公安廳經偵局局長(副廳級);(其間:2008年9月-2011年6月,在華南理工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行政管理學專業研究生班學習,獲管理學碩士學位);
2012年5月-2014年6月,廣東省公安廳交管局局長(副廳職);
2014年6月-2016年9月,廣東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2016年9月-2016年10月,廣東省公安廳黨委委員,深圳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兼市公安局黨委書記、督察長,市委政法委第一副書記;
2016年10月-,廣東省公安廳黨委委員,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兼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市委政法委第一副書記。
工作分工
分管公安、司法、應急管理、海防打私工作,協助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應急辦、市海防打私辦。
聯繫深圳市國家安全局、深圳警備區、武警深圳市支隊、省公安邊防總隊深圳市邊防支隊、省公安邊防總隊第六支隊、省公安邊防總隊機動支隊、深圳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第三分局。
任免信息
2016年10月26日,深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人事任免事項,徐文海出任深圳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