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徐州市民政志》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運用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和方法,努力編修出具有思想性、科學性、資料性相統一的專業志書,全面、系統地記述徐州民政的歷史與現狀,注意反映時代特徵和地方特色,為徐州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設服務。二、本志採用“橫排豎寫”的記述方法。按民政業務屬性編排章、節、目、分目。除概述一章外,均述而不論,寓褒貶於記敘之中。大事記(1991—2008)以編年體為主,輔以記事本末體。
三、本志編修內容、範圍:以現階段徐州市民政局的管理範圍設章,採用述、記、志、傳、圖、表等體裁,以“志”為主體,全稿共l 5章。新增“老齡事業”一章,1992版《徐州民政志》中“雙擁”一節升格為章。對20世紀90年代後期曾由民改部門主管,後又陸續移交有關部門負責的,如扶貧、殘疾人福利事業、農村養老保險等不再記入本志。
四、本志原則上時限為l989~2008年,個別章節起自20世紀80年代初、中期,部分彩頁採用2009年度照片。
五、本志遵循生不立傳原則,人物記述主要是為徐州市、縣作出重要貢獻的革命烈士,在第五章“優待撫恤”中記述,英烈選錄的排列均以犧牲先後為序。因1992年版《徐州民政志》中數位建國前犧牲烈士未列入,此次修志予以補錄。其他先進人物簡列在“表彰先進”一章中。
六、本志記述以徐州I市為主,豐縣、沛縣、銅山、睢寧、邳州、新沂為一般採取市、縣(市)交叉,順時順項記述,表列數字包括六縣(市),徐州經濟開發區部分不再單獨設節。
七、採用公元紀年。新中國成立前先寫歷史紀年,然後加注公元紀年。新中國成立後一律用公元紀年。書寫年、月、日,新中國成立前使用漢字,新中國茂立後均使用阿拉伯數字。凡文中提到“XX年代”而未提“XX世紀”者均指20世紀。
八、本志述及的計量單位及名稱,均按國家的統一規定書寫和要求;但農業和地仍保持傳統習慣為畝(1公頃=15畝)。
九、資料來源於檔案、舊志、圖書、網路、報刊和實物,一般不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