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印發<徐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10〕18號)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印發<徐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徐委發〔2010〕13號)有關精神,設立市國土資源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地址:徐州市新城區鏡泊西路7號
主要職責
徐州市國土資源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 |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草擬並組織實施有關土地、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和地質環境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擬定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和地質環境的有關政策組織制定我市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和地質環境管理辦法。 |
(二) | 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參與審核城市總體規劃;指導、審核縣(市)、區、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負責建設用地項目的預審;組織全市礦產資源的調查評價;組織編制的實施全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地質環境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指導縣(市)、區礦產資源、地質環境規劃等專項規劃。 |
(三) | 監督檢查各縣(市)及有關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行政執法和土地、礦產資源規劃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重大權屬糾紛。查處重大違法案件。 |
(四) | 擬定並實施耕地特殊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農地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組織指導未利用地開發、土地復墾,負責耕地占補平衡工作,確保耕地面積只能增加,不能減少。 |
(五) | 制定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負責土地確權、登記、定級、發證等工作。 |
(六) | 依法管理全市土地的徵用、劃撥、出讓、租賃、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工作,管理土地市場,承擔土地資源實現資產化管理的有關工作;依法指導鎮村用地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
(七) | 指導和組織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負責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資格的審定及土地使用使的確認工作;承擔農地轉用、征(使)用的審查、報批工作。 |
(八) | 協調礦鄉關係;負責落實煤礦征地搬遷有關政策;承辦煤礦用地、村鎮搬遷等有關事宜。 |
(九) | 負責全市礦業權管理;培育礦業權市場;依法徵收管理礦產資源補償費。 |
(十) | 統一管理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地質資料匯交,負責礦產儲量登記統計管理;做好有關礦產儲量評審工作;參與礦山建設項目的可行性論審查;制定地質勘查計畫;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負責地方地質勘查單位的資質認定的初審、申報工作。 |
(十一) | 對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保護和合理利用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礦產資源勘查、開採過程中礦山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組織礦產資源勘查、開採過程中礦山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組織礦山生態環境治理。 |
(十二) | 組織實施地質災害勘查、監測和防治,保護地質環境。 |
(十三) | 負責實施管理全市土地、礦產地質的勘測測繪,並制定勘測測繪的規劃、計畫,實施行業管理。 |
(十四) | 提出全市國土資源使用制度改革方案,不斷完善各項改革措施。 |
(十五) | 組織開展土地、礦產資源的科技工作和對外交流與合作。 |
(十六) |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 |
人員編制
市國土資源局機關行政編制為45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另行核定。
領導職數為:局長(書記)1名,副局長5名;正副處長(主任)22名(含負責行政許可服務管理工作專職副處長1名),其中正處長(主任)12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國土資源局設11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行政許可服務處)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安全、保密、信息化、接待、後勤等工作;承辦本部門行政許可及行政審批事項。
法規監察處
承擔本部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執法監督等工作;組織國土資源法制宣傳教育,推進國土資源部門依法行政;負責全市國土資源信訪工作。
規劃科技處
開展全市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承辦全市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土地利用、礦產資源、地質環境等綜合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承辦各項規劃的協調銜接;承辦國土資源科技發展及科技項目的管理工作。
耕地保護處
承辦全市耕地與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監督檢查基本農田保護制度落實情況;指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和征地補償安置工作。
地籍處
組織實施地籍管理有關規定、規範、制度;負責全市土地調查、土地統計和土地動態監測工作;承辦依法調處跨縣(市)、區及有重大影響的土地權屬爭議工作。
測繪管理處
承辦全市基礎測繪、地籍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及其他重大測繪項目的組織、管理工作;承辦測繪任務登記及測繪市場、測繪產品技術質量監管;承辦全市測繪成果和測量標誌的維護。
土地利用管理處
組織實施建設用地年度供地計畫;承辦確定具體建設項目供地方式和批後監管工作;審查企業改制土地資產處置方案和確定處置方式。
礦產資源管理處
管理採礦權市場;監督實施全市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保護政策;承辦地質勘查項目監督檢查及行業的技術監督工作。
領導分工
機構領導及分工
姓 名: 李鋼
職 務: 局長、黨組書記
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財務處、組織人事處,暫管土地利用監管處、直屬分局、綜合服務管理處、土地儲備中心、新田公司。聯繫銅山區國土資源局、賈汪區國土資源局、土地學會。
姓 名: 郝敬良
職 務: 副局長、市不動產登記局局長(兼)
主持市不動產登記局全面工作。聯繫邳州市國土資源局、省測繪協會徐州聯絡處。
姓 名: 陳建華
職 務: 副局長、黨組成員
負責機關黨建、行政許可、礦產資源管理、地質環境保護工作。
分管行政許可服務處、地質礦產監管處、機關黨委,聯繫沛縣國土資源局、鼓樓分局、礦業協會、觀賞石協會。
姓 名:謝小鋒
職 務:副局長、黨組成員
負責政策法規、耕地保護、土地執法、土地徵用、開發復墾工作。
分管法規監察處、耕地保護監管處、土地徵用管理處、土地復墾管理處、執法監察支隊,聯繫睢寧縣國土資源局、泉山分局。
姓名:邵曉旭
職務:黨組成員
主持邳州市國土資源局全面工作,聯繫經濟開發區分局
姓名:王孝強
職務:副局長、黨組成員
負責局機關日常工作、規劃科技與調控監測、信息化工作。
分管辦公室、規劃科技監管處、基礎測繪中心、國測公司,協助分管財務、測繪、地理信息中心工作,聯繫豐縣國土資源局、雲龍分局、地理信息學會。
姓名:李曉建
職務:紀檢組長、黨組成員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分管紀檢監察室,聯繫新沂市國土資源局、新城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