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後備軍事動員是一種軍事制度,有總體戰的色彩,將有潛在軍事能力的人力物力編管,戰爭時迅速動員投入的制度。例如有軍事技能的人力(曾從軍過、有專長的人、受過訓的成年男性女性...等)和有軍事價值的建築與設備(車輛、飛機、機械工廠、燃料...等)都在後備列管範圍。中國後備歷史
中國後備歷史府兵制是中國西魏時開始出現的一種兵役制度,宇文泰建立於大統年間,北周、隋、唐初繼續沿用。中期被武則天破壞之後,直至唐玄宗天寶年間取消,改而實行募兵制,前後歷時約二百年。後來的朝代有相似的制度。府兵制的特點可以簡單概括為:平時為民,戰時為兵;兵不識將,將不知兵。
六鎮起義後北魏內亂,分為東魏與西魏,西魏大統八年(542年)權臣宇文泰將關中地區的六鎮軍人編成六軍,宇文泰為全軍統帥。後經過不斷編整直到大統十六年,已建立起八柱國、十二大將軍、二十四開府的組織。北周改府兵軍士為“侍官”,成為皇帝的親軍,一人充員府兵,全家皆編入軍籍。隋文帝楊堅開皇十年(590年)下詔:“凡是軍人可悉屬州縣,墾田籍帳,一與民同,軍府統領,宜依舊式。”成為“兵農合一”的制度。唐初承襲隋制,初置十二軍。
府兵制過去說來被認為是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礎上的,至唐朝後期,均田制被破壞,而且邊患日深,機動性極強的北方騎兵入侵也要求唐朝軍隊作到兵將合一,能遠征、能於邊境長期駐防。故府兵制難以繼續推行下去,終被取消。近年研究成果發現,府兵制及均田制的破壞同為唐代中央政府對於人口流動、戶口資料的掌握能力下降所造成的結果。這點和現代後備制度重視戶籍制度的特點不謀而合,若無有效的戶籍制度和人口流動管制,則無後備可言。
20世紀初,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為了能夠爭取對抗日本侵略軍的本錢,遂發動了“十萬青年十萬軍”的口號,並在各中等院校實施軍訓制度,希望能爭取到更多的後備動員力量。
近代國共戰爭中毛澤東的人民戰爭思想可以說是把後備思想發揮到最大,動員大量的後備軍人組成游擊隊與民兵等非正規軍種對敵人發動不對稱戰爭;作戰中表現傑出者再選拔入正規軍的中國工農紅軍。中華民國國軍的落敗可以說是後備動員能力的巨大差異有關鍵因素。目前國軍設有後備司令部負責後備事宜,而中國人民解放軍中主管後備軍事動員的部門包括了總後勤部、人民武裝部等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