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助理
律師助理是指法律專業畢業,未取得律師資格或法律職業資格專職在律師事務所從事輔助工作的人員。
任職條件:
高等院校(系)法律專科畢業生和中等法律學校畢業生見習1年期滿,經考核,初步掌握法律基礎知識,了解律師各項業務的內容及工作程式,能完成律師業務中的各項輔助性工作。
崗位職責:
1.收發、整理和保管檔案檔案資料;
2.處理有關法律問題的來信、來訪,解答簡單的法律詢問,代寫簡單的法律文書;
3.協助律師調查取證、抄寫文書、摘錄案卷材料、會見被告或當事人,送達檔案及辦理其他輔助性工作;
4.協助律師辦理案件,在出庭時負責做開庭記錄,傳遞檔案證據等;
5.撰寫相關法律檔案,如:起訴書,答辯狀,談話記錄,當事人聲明書等;
6.負責日常律師與客戶之間的溝通工作。
相關材料
1、《律師助理申請表》一式兩份,並貼足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另附一寸照片一張(不得穿制服);
2、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複印件兩份;(原件須提交司法行政部門審核);
3、品行良好的證明及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受過刑事處罰的證明各兩份;
4、與律師事務所簽訂的聘用契約兩份;
5、人事檔案存放證明及無業證明兩份;
6、申請人對所提供材料真實性的保證書兩份。
注意事項:
1、退離休人員辦理律師助理證只需提交退休證複印件,不需提供檔案存放證明及無
業證明;
2、律師助理不得單獨辦案。
名詞區別
一、作為職稱的“律師助理”。
就是政府人事部門發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律師助理”是“員”級職稱,相當於大學的“助教”、醫院的“醫士”。法律專業的專科畢業生在律師事務所工作滿一年就可以申請,什麼考試也不用。由於這個證沒什麼用處,所以現實中申請的人也不多。
二、作為職務的“律師助理”
比如我是律師,我可以雇用一個人來當我的助理。這個人我喜歡就行,完全不用什麼資格(學歷、職業證書)。
三、作為職務的“助理律師”
有些大的律師事務所,會將執業律師分等級。如合伙人、主任律師、助理律師等……“助理律師”當然是有律師執照的。但是律師所內部通常有規定,“助理律師”就是給“老闆律師”做助手而已。
職位描述
1、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具有律師執業資格證且相關專業工作或辦案經驗,
2、具有互助及團隊合作精神,
3、協助律師處理、相關業務;
4、辦理事務所交辦的工作;
5、在律師指導下進行法律調查和研究;
6、準備客戶的各種相關法律檔案;
7、庭審前的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