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商業企業在銀行開戶管理方式之一,銀行和企業各自只在一個賬戶中核算存、借款的一種方法。在銀行方面,對企業的存款和貸款都在一個賬戶中登記,隨時掌握企業借款額度,只要不超過核定的借款限額,銀行就可以根據有關憑證付款或轉賬; 在企業方面,對在銀行的存款和貸款也都在一個賬戶中登記。不需逐筆辦理借款和還款手續,企業購進商品或支付各項款項,增加銀行借款數額,企業銷售收入送交銀行,即歸還銀行借款。通常稱為 “進借銷還”。採用這種核算方法的企業,在總賬中只開設 “銀行借款” 賬戶。支付款項或提取現金時,記入該賬戶 “增加” 欄,收入或存入款項時,記入該賬戶“減少” 欄,餘額反映銀行借款的實借數額。如果餘額出現負數時,則表示為銀行存款,月末編制會計報表時,應填到 “資金表” 中 “銀行存款” 項。這種方法一般適用於自有資金較少,銀行借款在流動資金中所占比重較大的企業。商業部門一、二級批發企業多使用這種方法,一些三級批發企業和個別零售企業也有採用這種方法的。其優點可簡化存款、借款的核算手續,提高工作效率。由於該種方法不便於銀行分別掌握企業存款和借款情況,現已取消,改用存貸分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