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天津濱海新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原副局長]

彭博[天津濱海新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原副局長]

彭博,男,漢族,1966年4月生,研究生文化,碩士學位,1985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7月參加工作。 曾任天津市濱海新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2015年7月24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人物履歷

1990年-2000年 海軍後勤學院

2000年-2004年 天津市塘沽區規劃土地局副局長

2004年-2005年 天津市塘沽區規劃國土局副局長、主持工作

2005年-2008年 天津市塘沽規劃國土局局長

2008年-2010年 天津市塘沽規劃局局長

2010年1月2015年4月 天津市濱海新區規劃國土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4月24日,據天津市紀委訊息:經天津市委批准,天津市人大常委會原委員張家星,濱海新區中心商務區原黨組書記、副主任王政山,濱海新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黨組書記、副局長彭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雙開處分

2015年7月24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據天津市紀委訊息:經中共天津市委批准,中共天津市紀委對天津市濱海新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副局長彭博(副局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彭博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和廉潔自律規定,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收受禮金,多次接受服務管理對象宴請,以明顯低於市場價格購房的方式為本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變更土地規劃、房地產項目審批等企業經營方面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 彭博身為黨的領導幹部,本應牢記黨的宗旨,模範遵守黨紀國法,但其無視黨的紀律和規矩,利用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收受禮金和巨額賄賂。頻繁出入高級會所、酒店接受宴請,嚴重違紀違法。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四風”及腐敗問題突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共天津市紀委審議並報中共天津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彭博開除黨籍處分;由天津市監察局報請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立案偵查

2015年7月,經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天津市濱海新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副局長彭博(副廳級)以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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