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教學階段

形式教學階段亦稱“教學階段論”、“四段教學法”。德國教育家赫爾巴特創立的一種教學過程的理論。認為人的心靈通過“專心”和“審思”交替活動, 構成“智力呼吸”,不斷吸收、組合觀念(知識),充實、豐富心靈。正確組織的教學,應是通過“專心”逐步地鑽研教材,通過“審思”而理解教材, 形成基於協調、統一意識的人格的過程。教學過程中的“專心”和“審思” 活動,就觀念呈現的狀態而言,各有靜有動。故教學過程可分為“專心”的“明了”(觀念處於靜態)和“聯合”(觀念處於動態),“審思”的“系統”(觀念處於靜態)和“方法”(觀念處於動態)4 個階段。

與此相適應的興趣發展階段是注意、期望、探求和行動。各教學階段中,教師最宜採用的教學方式應是陳述式的、分析式的、綜合式的教學和套用性的練習。赫爾巴特還認為,儘管因教材構成部分的大小不一,簡繁程度不同,教學所經歷的時間有長有短,但都可辨別出上述 4個順序的教學階段,它們是普遍適用於教學活動的形式,故名形式教學階段。這種理論對改進無計畫、無組織的教學以及促進人們對教學過程的研究曾起作用。後經赫爾巴特理論的繼承者戚勒和萊因的發展和推廣,對歐美中國小的教學工作產生廣泛影響,但亦給教學工作帶來形式主義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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