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痛定

強痛定

強痛定,用於偏頭痛、三叉神經痛、炎症性及外傷性疼痛、關節痛、痛經、癌症等引起的疼痛。

基本信息

適應症

本品為中等強度的鎮痛藥。適用於偏頭痛三叉神經痛牙痛炎症性疼痛神經痛月經痛關節痛外傷性疼痛,手術後疼痛,以及癌症痛(屬二階梯鎮痛藥)等。

用量用法

強痛定強痛定
1.口服:成人1日3~4次,每次60mg,小兒每次每千克體重1mg。

疼痛劇烈時用量可酌增。一般在口服後10~30分鐘內出現療效。

2.皮下注射:成人每次50mg。一般在注射後10分鐘內出現療效。

對於慢性中重度癌痛病人,劑量可逐漸增加。首次及總量可以不受常規劑量的限制。

不良反應

1.少數病人可見有噁心、眩暈或睏倦、黃視、全身發麻感等,停藥後可消失。

2.本品引起依賴性的傾向與嗎啡類藥相比為低,據臨床報導,連續使用本品,可耐受和成癮,故不可濫用。

3.鎮痛作用為嗎啡的1/3,一般注射10min見效。

4.對內臟器官的止痛作用較差。

規格

1.片劑:每片30mg;60mg。

2.注射液:每支50mg(1ml),100mg/2ml。

藥理毒理

本品為速效鎮痛藥,鎮痛作用為嗎啡的1/3,但比解熱鎮痛藥強,為氨基比林的4~20倍。對皮膚、黏膜、運動器官(包括關節、肌肉、肌腱等)的疼痛有明顯的抑制作用,對內臟器官疼痛的鎮痛效果較差。無抑制腸蠕動作用,對平滑肌痙攣的鎮痛效果差。與嗎啡相比,本品不易成癮,但有不同程度的耐受性。

藥代動力學

本品口服後,易由胃腸道吸收,口服後10~30分鐘起效,鎮痛效果維持3~6小時。本品主要以代謝形式從尿與糞便中排出。

注意事項

1.本品為國家特殊管理的第一類精神藥品,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對精神藥品的管理條例,按規定開寫精神藥品處方和供應、管理本類藥品,防止濫用。

2.醫療機構使用該藥醫生處方量每次不應超過3日常用量。處方留存兩年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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