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宣德二年(1427年),張鳳考中進士,後被授予刑部主事。他審理江西反叛一案,平定反反叛者數百人。
正統三年(1438年)十二月,司法官員因犯了過失全被關進監獄,遂升張鳳為本部右侍郎。從主事升為侍郎,從前還沒有過。
正統四年(1439年),張鳳被任命以提督都監京師糧倉。
正統六年(1441年),張鳳被調到戶部,不久調往南京。正好尚書一職長期出缺,張鳳於是掌管南京戶部事務。貴州上奏說軍衛缺糧,請求運龍江倉和兩淮的鹽到鎮遠府換米。張鳳因龍江的鹽雜有泥沙,不能換米來供給軍隊,便全部以淮鹽來給他們,然後再上報。皇上嘉獎了他。他又說南京留都重地,應每年儲存二百萬石糧食,作根本打算。皇上批准了,並定為法令。南京的糧儲,還由都御史提督。
正統十二年(1447年)冬,皇上命張鳳兼理。張鳳謙謹,善於執法,號稱“板張”。
景泰二年(1451年),張鳳升為尚書。
景泰四年(1453年),張鳳改任兵部尚書,參贊軍務。戶部尚書金濂去世,皇上召張鳳回京取代他。當時四方戰事平息,而災荒卻特別嚴重,皇上屢次下詔寬恤。張鳳與廷臣一同議上十項建議。
景泰五年(1454年)張鳳又先後議上八項。回報都說可行。張鳳因災荒嚴重,國家減免的租稅多,導致國家用度更加不足,便上奏說:“建國初期天下田地八百四十九萬餘頃,現在耕地數量已經減半,加上因水旱之災而停徵租稅,國家開支到哪兒去支給?京畿以及河南、山東沒有稅額的田地,甲方一開墾,乙方即揭發他漏稅。請批准輕額徵稅,這樣不僅可以永絕爭端,而且還可以稍稍助軍國之用。”回報說可行。給事中成章等彈劾張鳳擅自更改祖制,楊禾遂等人又極力論爭。皇上說:”建國初期定都江南,輸運糧食容易。現在定都極北之地,難道還能守常制嗎?”四方報告災荒的,張鳳請令御史調查核實。議論的人因此而非難他。
明英宗復辟後,張鳳調到南京戶部,仍兼督糧儲。
天順五年(1461年)二月,張鳳去世。
歷史評價
張廷玉:①廉謹善執法,號“板張”;②鳳有孝行。性淳樸。
軼事典故
張鳳有個故人死了,他聘其女兒為兒媳,教其兒子而奉養其母親終身。同窗好友蘇洪喜歡當面指責張鳳的過失,到張鳳當官後還是這樣,但張鳳都一如既往地對待他。聽說他貧寒,張鳳立即接濟他。
家族成員
父親:張益,官任給事中。永樂八年(1410年),隨從明成祖朱棣北征,臨陣戰死。
史籍記載
《明史·卷一百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