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張良棟(1902-1928) 廣東省樂會縣(現海南省瓊海市)九曲江區沙坡鄉田龍村人,曾在中國工農紅軍南路軍政治部主任。
生平
張良棟,本名張昌猷,廣東省樂會縣(現海南省瓊海市)九曲江區沙坡鄉田龍村人。
1924年投身學生運動,創建組織並領導樂會縣中學學生自治會;
192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國內大革命時期歷任樂會縣學生聯合會主席、廣東省第二次農民代表協會代表、樂會縣農民協會主席、樂會縣農民軍事政治訓練所政治教官、中共樂會縣委委員、中共樂會縣委宣傳部長、共青團樂會縣委書記、中共崖縣(現海南省三亞市)三區區委書記、中共崖縣縣委書記等職;
1926年受中共廣東省委指派,出任中國國民黨樂會縣黨部執行委員會常委,以此公開身份掩護於1927年秋,根據中共中央“八·七會議”精神及中共兩廣區委的部署,組織並率領樂會縣農民軍事政治訓練所學員和縣農民協會自衛隊參加安(定)瓊(山)樂(會)萬(寧)地區農民暴動起義,是創建中共瓊崖特委、瓊(山)樂(會)萬(寧)陵(水)崖(縣)蘇維埃政府和組建瓊崖中國工農革命軍(1928年改編為中國工農紅軍南路軍)的主要領導人之一,任中國工農紅軍南路軍政治部主任。
1928年4月19日,中國工農紅軍南路軍在保亭地區與駐瓊國民黨軍李濟深部激戰。突圍中,張良棟和陳可源(中國工農紅軍南路軍副總指揮)等中共瓊崖特委軍政領導不幸陣亡,被敵割顱送往海口市國民黨軍部報領賞銀並懸街示眾;粵、港、印尼等地反動報紙渲染刊登訊息,吹噓國民黨“瓊州剿共的重大勝利”。
同在保亭突圍戰中,張良棟的妻子(中共黨員、崖縣第三蘇區婦女協會主席)李月芬負傷被俘,在張良棟陣亡後五天亦遭公開槍殺,英勇就義。張良棟和李月芬夫婦犧牲時,均英年26歲。
1957年11月12日,毛澤東主席簽署、中央人民政府分別授予張良棟、李月芬“革命烈士”稱號;兩位烈士事跡經原“中共廣東省瓊海縣委黨史研究室”整理,現陳列于海南省瓊海市“瓊海革命歷史陳列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