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興來烈士

1943年,被十字路鎮區委、區公所、武裝部授予“神槍手”的光榮稱號。 1944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47年2月,他又參加了縣民兵爆炸隊。

1938年,參加本村抗日游擊隊並任隊長。1943年,被十字路鎮區委、區公所、武裝部授予“神槍手”的光榮稱號。1944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45年春,帶動全村12名青壯年參加八路軍,他被編入一一五師六八六團二營六連。是年7月,在攻打高密縣墩上日軍據點時,他在近10個小時內,用30發子彈,擊斃日軍指揮官和機槍手20名。戰後六八六團開慶功大會,授予他“戰鬥英雄”的光榮稱號。在這次戰鬥中,他身受重傷,被送到後方醫院治療。1945年底,傷愈出院後,組織上考慮他身體狀況不適應艱苦的戰鬥環境,決定讓他復員。他回家後,又積極參加民兵組織。1947年2月,他又參加了縣民兵爆炸隊。曾多次深入敵據點,大擺地雷陣,被縣委和武裝部授予“爆炸英雄”稱號。1947年10月19日,他帶領民兵在大街小巷埋設各種地雷近100個。完成任務後,和民兵向莊外撤出,不幸中彈犧牲。時年37歲。中共路鎮區委追認他為“模範共產黨員”。濱海地委駐路鎮區工作團盧蘇同志譜曲、路鎮區委書記王黎山作詞的《模範黨員張興來》之歌,曾長期傳唱於全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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