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能

張能

張能,男,漢族,1972年1月生,四川平昌人,1993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7年7月參加工作,四川大學訴訟法學專業畢業,在職博士研究生學歷。現任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90.09——1994.07,西南師範大學學校教育專業學習。

1994.07——1997.07,西南師範大學邏輯學專業學習。

1997.07——2001.08,四川省委政法委執法督查督辦室副主任科員。

2001.08——2004.05,四川省委政法委執法督查督辦室主任科員。

2004.05——2007.11,四川省委政法委執法督查督辦室副主任(其間:2006.09—2006.11,四川省委黨校中青班學習)。

2007.11——2011.09,四川省委政法委執法督查督辦室主任(其間:2010.05—2011.05,下派任鹽邊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

2011.09——2012.01,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

2012.01——2016.01,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2010.09—2014.12,四川大學訴訟法專業博士研究生學習;2013.02—2013.04,四川省委黨校第62期市廳班學習;2014.09—2014.12,四川省優秀年輕幹部人才遞進培養計畫第三期黨政綜合—班學習)。

2016.01——,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2019年3月——,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任免信息

2016年11月26日,眉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張能為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2019年3月28日,四川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決定任命張能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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