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1969年任鄄城縣郵電局主管會計,1986年任該局審計科長,在近30年的財務管理及審計工作中,認真負責不斷探索,努力鑽研,開拓進取,為維護財經紀律,改善企業經營管理做出了一定的貢獻,受到了省地縣各級領導和同志們的充分肯定。
1990年,他作為先進工作者代表光榮地出席了"山東省郵電系統審計工作會議"、並做了題為"認真開展審計,主動參與管理,充分發揮審計監督職能"的典型發言。他連續7年被省、地局評為審計先進工作者,在從事審計工作10多年裡,他向領導提供審計報告200餘份,調查報告22篇,並發表論文5篇,先後被省審計學會、《財會審計論壇》雜誌社採用,在近20年的財務管理工作中,他起草制定各種規章制度20項,為企業增收節支、挖掘資金潛力、堵塞企業經營管理中的漏洞起了一定作用,深受領導的高度讚揚,為郵電通信建設的快速發展作出了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