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治國[東北師範大學副校長]

張治國[東北師範大學副校長]

張治國,東北師範大學副校長(二級職員、正校級),黨委常委。男,漢族,1956年6月生,吉林九台人,中共黨員,教授。2015年4月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2015年10月16日,涉嫌嚴重違紀,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16年8月,遼源中院一審判處張治國有期徒刑1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00萬元。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張治國,東北師範大學副校長(二級職員、正校級),黨委常委。男,漢族,吉林九台人,中共黨員,教授。

個人簡歷

張治國張治國

1975年至1978年在吉林師範大學(現東北師範大學)中文系學習,畢業後留校工作。
1978年至1987年任後勤團委書記、總務處科長、副處長。
1987年至1992年任基建處副處長、處長。
1992年至1994年任校長助理。
1994年至今任副校長。
1996年畢業於東北師範大學經濟系,獲碩士學位。
1998年被評定為教授。
2015年4月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社會職務

聯合國技術信息促進系統(untips)中國國家分部長春中心站顧問,全國高校後勤理事會常務理事,第三屆中國學生健美操藝術操協會副主任,吉林省第八、九屆政協委員,政協法制委員會委員,吉林省信息協會常務理事,吉林省第二屆高等學校設定評議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吉林省勞動保障學會副會長,吉林省高校後勤理事會會長,吉林省消費者協會理事,長春市仲裁委員會委員,長春市交通委員會會員。在高校基建及經濟工作理論研究方面取得了許多成果,主編或參編多部著作,並有多篇論文獲獎。曾多次獲得國家教委先進個人獎,2005年榮獲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個人。

獲獎情況

1989年,獲得國家教委後勤管理先進個人獎;
1993年,獲得國家教委基建工作先進個人獎;
2005年,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個人。

違紀被查

2015年4月29日,中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據吉林省紀委訊息:東北師範大學副校長張治國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雙開

2015年10月16日,據吉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訊息,經教育部黨組、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紀委、中央紀委駐教育部紀檢組對東北師範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張治國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查,張治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欺瞞組織,辦理並使用假身份證,非法出入邊境;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從事營利活動;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款物;嚴重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通姦。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其中收受款物問題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吉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治國開除黨籍處分,追繳張治國違紀所得。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教育部決定給予張治國行政開除處分。

一審宣判

2016年8月,吉林省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東北師範大學原副校長張治國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二百萬元,對張治國犯罪所得財物1900.738465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因未隨案移送實物,由扣押機關負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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