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記載
張汝明,字舜文,世為廬陵人,徙居真州。兄侍御史汝賢,元豐中以論尚書左丞王安禮,與之俱罷。未幾,卒。汝明少嗜學,刻意屬文,下筆輒千百言。入太學,有聲一時。國子司業黃隱將以子妻之,汝明約無飾華侈,協力承親歡,然後受室。
登進士第,歷衛真、江陰、宜黃、華陰四縣主簿,杭州司理參軍,亳州鹿邑丞。母病疽,更數醫不效,汝明刺血調藥,傅之而愈。江陰尉貧且病,市物不時予直,部使者欲繩以法,汝明為鬻橐中裝,代償之。華陰修岳廟,費鉅財窘,令以屬汝明。汝明嚴與為期,民德其不擾,相與出力佐役,如期而成。他廟非典祀、妖巫憑以惑眾者,則毀而懲其人。滯州縣二十年,未嘗出一語乾進,故無薦者。
大觀中,或言其名,召置學制局,預考貢士,去取皆有題品。值不悅者誣以背王氏學,詔究其事,得所謂《去取錄》,徽宗覽之日:“考校盡心,寧復有此?”特改宣教郎。
擢監察御史。嘗攝殿中侍御史,即日具疏劾政府市恩招權,以蔡京為首。帝獎其介直。京頗憚之,徙司門員外郎,猶虞其復用,力排之,出通判寧化軍。地界遼,文移數往來,汝明名觸其諱,遼以檄暴於朝。安撫使問故,眾欲委罪於吏,汝明日:“詭辭欺君,吾不為也。”坐責監壽州麻步場。遇赦,簽書漢陽判官。田法行,受牒按境內。時主者多不親行,汝明使四隅日具官吏所至,而躬臨以閱實,雖雨雪不渝,以故吏不得通賄謝,而稅均於一路最。晚知岳州,屬邑得古編鐘,求上獻。汝明日:“天子命我以千里,懼不能仰承德意,敢越職以幸賞乎?”卒於官,年五十四。
汝明事親孝,執喪,水漿不入口三日,日飯脫粟,飲水,無醯鹽草木之滋。浸病贏,行輒踣。夢父授以服天南星法,用之,驗,人以為孝感。汝明學精微,研象數,貫穿經史百家,所著書不蹈襲前人語,有《易索書》《張子卮言》《大究經》傳於世。
(節選自《宋史·張汝明傳》)
古文今譯
張汝明,字舜文,祖上為廬陵人,後來移居真州。張汝明小時候喜歡學習,潛心致志撰寫文章,下筆就能千言。進入太學,一時間很有聲望。國子司業黃隱想把女兒嫁給他,張汝明與她約定好不能追求奢侈華麗的生活,要共同孝敬父母,然後才與她拜堂成親。考中進士後,歷任衛真、江陰、宜黃、華陰四縣主簿,杭州司理參軍,亳州鹿邑丞。母親生了毒瘡,換了好幾個醫生都不見療效,汝明刺出自己身上的鮮血調製藥物,敷在母親傷口上把病治好了。江陰縣尉貧窮而且有病,買東西不能及時給錢,掌管督察郡國的官員要用法律制裁他。張汝明為他賣了袋中的行裝,替他償還了債務。華陰縣修建岳廟,花費了巨額錢財,境況艱難。縣令把這件事交給了張汝明。張汝明嚴格約定了期限,百姓感激他不擾民,就一起出力幫助勞動,終於按期完工。其他的寺廟不是用來祭祀,而是妖巫用來迷惑百姓的,就毀壞並懲罰當事人,在州縣滯留了二十年,不曾說過一句求人升官的話,所以沒有人舉薦他。大觀年間,有人提起了他的名字,被召入學制局,參與貢士的考試,錄取與否都有品評。恰逢反對他的人誣陷他背離了王氏的學說,朝廷下詔追查這件事,得到了《去取錄》,徽宗看了後說:“他考校這樣用心,怎麼會有這樣的事情?”特改為宣教郎。擢升為監察御史。曾經任殿中侍御史,當天上疏彈劾政府收買人心擴大權力,以蔡京為首。皇上誇獎他耿直。蔡京非常害怕他,改任司門員外郎,還是擔心他再被重用,極力排擠他,張汝明出京擔任寧化軍通判。寧化和遼國交界,文書多次來往,張汝明的名字觸犯了遼國的忌諱,遼國通過檄文使朝廷知道了。安撫使詢問原因,大家想把責任推到小吏身上,張汝明說:“用虛假的話欺騙皇上,我不做這樣的事。”耕種之法施行,他接到文書巡視境內。當時主管的官吏多不親自推行,張汝明讓四方每天都準備好官吏所去的地方,而自己親臨現場審查核實,即使下雨下雪也不改變,因此官吏無法相互贈禮酬謝。晚年主政岳州,所管轄的城邑得到古代的編鐘,請求獻給皇上。張汝明說:“皇上讓我管理千里之地,我唯恐承受不起皇上的恩德,怎敢超越職分通過獻物來希求獎賞呢?”張汝明對父母孝敬,行喪禮時,三天不吃不喝,後來也只吃糙米,喝點水,飯中沒有油鹽醬醋蔬菜的滋味。染上疾病身體很弱,一走路就跌倒。張汝明學問精深,研究象數,對經史百家融會貫通,著作不沿襲前人的說法,有《易索書》《張子卮言》《大究經》流傳於世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