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民峰

張民峰

張民峰,男,中共黨員, 現任仰恩大學法學系黨總支書記、法學系主任。

張民峰,男,中共黨員, 現任仰恩大學法學系黨總支書記、法學系主任。
1969年7月畢業於原湖北大學(現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律系法律專業。先後擔任政府法制部門法規處長、法制辦副主任、巡視員;仲裁委員會常務副主任、仲裁員。從事政府法制研究和地方政府規章起草制定、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行
政複議、地方性法規起草等政法
制工作及商事仲裁工作。
1979年,國家恢復律師制度,首批受聘擔任兼職律師。1986年,通過全國律師統一考試,取得律師資格;1992年被評為高級律師、社會科學副研究員。中南財經大學兼職教授。曾先後擔任武漢市機械工業局經濟法研究會常務理事、武漢市經濟法研究會常務理事、湖北省法學會民法學專業委員會副會長等社會職務;現任仰恩大學法學系主任。
參與《反不正當競爭法》《立法法》《行政複議法》《行政處罰法》等起草論證工作;撰寫《大陸仲裁法與台灣地區仲裁制度比較》(法商研究1997年)《我國仲裁體制改革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對策》(法制日報1997年);合著《城市管理的理論與實踐》武漢出版社1995年8月、《國家民商法與台灣地區相關法規比較》九州圖書出版社1997年10月、《論WTO與政府管理》湖北出版社2001年10月;主編《中國仲裁法理論與實務》湖北出版社199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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