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津南區葛沽鎮原黨委副書記、鎮長張樹生工作失職失責,導致鄧岑子村發生擅自舉債問題。2011年,津南區委出台規定,嚴禁各村未經鎮政府允許擅自舉債。2012年至2014年,鄧岑子村未經葛沽鎮政府同意,擅自按20%的年息累計舉債292.19萬元,用於村委會人員工資、電費、招待費等支出,後使用土地補償金償還了所借款項及利息。張樹生作為鎮財政所分管領導,履職盡責不到位,未及時制止該違紀行為。2018年1月,張樹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天津市 津南區葛沽鎮原黨委副書記、鎮長張樹生工作失職失責,導致鄧岑子村發生擅自舉債問題。2011年,津南區委出台規定,嚴禁各村未經鎮政府允許擅自舉債。2012年至2014年,鄧岑子村未經葛沽鎮政府同意,擅自按20%的年息累計舉債292.19萬元,用於村委會人員工資、電費、招待費等支出,後使用土地補償金償還了所借款項及利息。張樹生作為鎮財政所分管領導,履職盡責不到位,未及時制止該違紀行為。2018年1月,張樹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