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有德[明朝官吏]

張有德[明朝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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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有德,北直慶州選貢。萬曆三十四年,以蘭州判擢知文縣,一介不取,持法嚴,人不敢刷。

力能振刷,才足有為。造橋修水,有裨學校。以不阿上官去,士論惜之(《江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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