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我華[中共丹陽縣委常委]

張我華,乳名洪孝,1898年7月出生,江蘇丹陽人。

張我華[中共丹陽縣委常委] 張我華[中共丹陽縣委常委]

1919年考入鎮江第九師範學校,因在校積極參加反帝愛國運動而被學校除名,後進入常州師範繼續學習,畢業後在丹陽國小任教。1925年,他被任命為國民黨丹陽縣教育局教學委員。1927年春加入中國共產黨,他常利用檢查學校工作的機會,在呂城、導墅一帶秘密進行革命活動。曾任中共丹陽縣委常委、書記。1927年中共八七會議以後,由於反動政府血腥鎮壓農民暴動,暴動屢遭失敗,黨組織遭到嚴重破壞,張我華身份逐漸暴露,成為敵人的搜捕對象。為避開搜捕,他經常攜兒帶女變更住址。在其妻子生下第四個孩子的當天,他服從組織安排,暫時避居在上海郊區的一戶民眾家庭。1931年3月20日,張我華在丹陽導墅區大壩頭村召開秘密會議時遭敵包圍,為掩護同志突圍被捕,繼被轉押鎮江江蘇省臨時軍法會審處。敵人曾經多次酷刑逼供,甚至是慘絕人寰的電刑,他始終堅不吐實,臨刑前要來紙筆,給親人留下遺書。同年6月8日,張我華從容走向鎮江北固山刑場,面對周圍民眾慷慨陳詞,痛斥國民黨反動派背叛革命的罪行。劊子手驚恐萬狀,連忙開槍。張我華身中8彈,尚怒目而視,繼而搖晃著身軀倒在血泊之中,英勇就義,時年僅3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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