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張建軍,男,漢族,1966年出生,甘肅莊浪縣人,大專文化,中共黨員,1983年10月參軍,1986年退伍,歷任監獄管教、副監區長、司法助理員、副所長,後任新疆建設兵團五十三團司法所所長。幾年來,他在團場開展維護社會治安、“嚴打”整治專項鬥爭以及剷除“黃、賭、毒”等各項活動中,置個人安危於不顧,始終沖在鬥爭的最前列,用自己的實際行動,默默無聞地實現著自己的人生價值,保護著這一方水土的安寧。他多次榮獲團“優秀共產黨員”、“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2003年他被評為兵團“十大傑出青年衛士”。
人物事跡
五十三團人是維吾爾族占72%的多民族團場,發生的矛盾糾紛,特別是民、漢之間的矛盾糾紛易於引發民族問題,調處不好,將造成極壞的社會影響。2002年3月的一天早晨一上班,團辦公樓前就圍了二十多名維吾爾族農工,他們吵吵嚷嚷,情緒非常激憤。張建軍把他們請到辦公室,找來翻譯詢問情況得知,他們是2001年收花時為團綜合加工廠扛棉花包的臨時工,直到現在,打工的錢還未得到。經逐個詢問,25名扛包的農工竟有23574元的勞務費沒有拿到,他們聲稱,如在團里得不到解決,將集體上訪。初步了解情況後張建軍告訴他們說:“請放心,一定幫你們解決好。這事現在沒有什麼憑據,還需要作調查,請你們先回去等候通知。”安頓好眾農工後,張建軍及時給團領導作了匯報,團領導當即作出部署,由司法所張建軍負責處理好此事。經到綜合加工廠財務人員處查賬調查,此款已於2001年12月支付給了扛包人當中兩名牽頭的農工。找來兩人詢問,他們說:“我們從加工廠領的錢都發給他們了,是加工廠沒有發這筆錢。”為澄清事實真相,張建軍找來23名扛包的農工當面對質,並把從加工廠財務上調出的領款簽名給兩人看,在大量的事實和證據面前,兩名領款的農工低下了頭。他們表示:三天之內,把這23574元錢交到司法所。幾天后,農工們領到了本該屬於他們的血汗錢,這起糾紛及時有效的調處,避免了一起集體上訪事件的發生。
2001年5月,正準備下班的張建軍接到團水管站領導的電話報稱:趕緊到倒虹吸閘口來,有人要動刀子了。來不及多想,張建軍立刻騎上機車趕到閘口,遠遠看到一個年輕人正揮舞著一把小刀向另一人刺去,情況萬分危急。他加大油門,騎車徑直向兩人中間衝去,持刀人一楞站在原地一動不動,他把機車一摔,衝上前去伸手奪下了小刀,並一把將其摔倒在地,那名青年被鎮住了。經反覆勸戒,並叫來那名青年的父親,才使其平靜下來,此時已很晚了。第二天調查得知,原來頭天下午閘口職工喬某到自己的棉花地鋤草,來到地頭,他驚呆了,昨天還綠油油的棉苗,今天怎么都沒有了,細一看,地里滿是羊蹄印,順著羊蹄印喬某跟到了羊圈門口,找到正準備吃飯的那名青年牧工質問,牧工不僅不承認,反而將喬某推出院外,並拔刀威嚇,被正在檢查工作的水管站領導看到,向團司法所打了電話。他們上前勸導,牧工不但不聽,反而揮舞小刀向喬某刺去,便發生了前面的一幕。經向牧工及其父講解有關法律,並對其持刀傷人的危害性作出嚴厲批評,終於使其認識了自己的錯誤行為,賠償了喬某的棉花損失1500元。近幾年來,張建軍調處重大、疑難、複雜的民間糾紛155件,無一起激化,無民轉刑案件發生,無因糾紛調處不當引發上訪事件,為團場的穩定作出了自己的貢獻。
2002年8月,準備騎車下連工作的張建軍途經巴扎,被迎面衝出的水管站職工韓某攔住,韓某聲稱剛才他的機車被人偷了。張建軍立即撥打“110”簡要報告了案情,邊騎車向歹徒逃竄的方向追去。經與團公安派出所民警共同設卡堵截,一小時後將偷竊機車的案犯抓獲,追回了被偷的機車。
1997年,喀什地區民族分裂主義分子和宗教極端勢力瘋狂地進行暴力恐怖活動時,為保團場穩定平安,團加強了民兵組織建設,晝夜巡邏訓練。張建軍被團委任命為團機關民兵應急分隊隊長,他帶領民兵應急分隊日夜巡邏在團油庫、物資庫房、居民區等各個重點地區,確保了這一非常時期團場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2001年,全國公安統一網上追逃行動,他被安排在行動小組裡,午夜一過他和幾個組員乘車前往劃定的區域展開排查,經過大半夜的搜查,他所在的小組共查出無任何證件的可疑人員17名帶回團公安派出所審查。
2002年9月,上級部署了整頓校園周邊環境的專項治理活動。他兼任團中心學校的法制副校長,匯同宣教、綜合治理、公安派出所對校園周圍的商業網點進行清查。傍晚,他接到舉報電話:團監獄家屬住宅中開了一家網咖,有些在校學生白天不上課,放學不回家,到此網咖玩遊戲,嚴重干擾了正常的教學秩序和學生家長的生活秩序。第二天,他向團文化市場稽查主管領導作了匯報,並會同文化稽查員、公安派出所民警、綜合治理工作人員、監獄政工部門負責人對這家網咖進行調查。經查,網咖業主無任何手續。根據相關的文化市場管理法規當即取締了這家網咖並給予了相應的經濟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