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店區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的前身是張店區醫療事故鑑定小組,成立於1957年3月,鑑定小組由7人組成。辦公室設在區衛生局。1981年,根據山東省公、檢、法、勞動、民政、衛生等部門的聯合通知要求,成立張店區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委員會由11人組成。 1985年區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重新調整, 由9人組成直至1987年,區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沒有常設機構,各委員平時均在各單位工作,需要鑑定的醫療事故發生後,由區衛生局召集各委員進行鑑定工作。
張店區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的前身是張店區醫療事故鑑定小組,成立於1957年3月,鑑定小組由7人組成。 1981年,根據山東省公、檢、法、勞動、民政、衛生等部門的聯合通知要求,成立張店區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委員會由11人組成。 由9人組成直至1987年,區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沒有常設機構,各委員平時均在各單位工作,需要鑑定的醫療事故發生後,由區衛生局召集各委員進行鑑定工作。
張店區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的前身是張店區醫療事故鑑定小組,成立於1957年3月,鑑定小組由7人組成。辦公室設在區衛生局。1981年,根據山東省公、檢、法、勞動、民政、衛生等部門的聯合通知要求,成立張店區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委員會由11人組成。 1985年區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重新調整, 由9人組成直至1987年,區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沒有常設機構,各委員平時均在各單位工作,需要鑑定的醫療事故發生後,由區衛生局召集各委員進行鑑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