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宿,布衣諸生也。憲宗為廣陵王時,因軍使張茂宗薦達,出入邸第。及上在東宮,宿時入謁,辯譎敢言。洎監撫之際,驟承顧擢,授左拾遺。以舊恩數召對禁中,機事不密,貶郴州郴縣丞。十餘年征入,歷贊善大夫、左補闕、比部員外郎。宰相李逢吉惡之,數於上前言其狡譎,不可保信,乃用為濠州刺史。制下,宿自理乞留,乃追制。上欲以為諫議大夫,逢吉奏曰:“諫議職重,當以能可否朝政者為之。宿細人,不足以污賢者位。陛下必須用宿,請先去臣即可。”上不悅。又逢吉與裴度是非不同,上方委度討伐,乃出逢吉為劍南東川節度。乃用宿權知諫議大夫,俄而內使宣授。
初,宰相崔群、王涯奏曰:“諫議大夫前時亦有拔自山林、起於卒伍者,其例則少,用皆有由。或道義彰明,不求聞達;或山林卓異,出於群萃。以此選求,是愜公議。或事跡未著,恩由一時,雖有例超升,即時議未允。宿本非文辭入用,望實稍輕。驟加不次之榮,翻恐以身為累。臣等所以累有論諫,依資且與郎中,事冀適中,非於此人情有厚薄,請授職方郎中。”上命如初,群等乃請權知,尋又宣援。宿怨執政擯己,頗加讒毀。依附皇甫鎛等,傷害清正之士,陰事中要,以圖進取。
十三年正月,充淄青宣慰使,至東都,暴病卒,於是正人相賀。詔贈秘書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