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嚴方[法學教授]

張嚴方[法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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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嚴方,中共黨員,法學博士,法學教授、金融學副研究員。1995年畢業於遼寧大學法律系,專業經濟法。1999年畢業於湖南財經學院法律系,獲經濟法學碩士學位,研究方向債權法,導師劉定華教授。2002年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獲法學博士學位,專業民商法,研究方向債權法,導師梁慧星研究員,2002年進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博士後流動站進行研究工作,專業金融學,研究方向金融監管,合作導師,李揚研究員。

主講

民法學、證券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經濟法、民商法課程。

簡歷

從1999年9月起在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繼續教育學院任教,一直擔任在職研究生班公共課程《經濟法》以及法學研究所在職研究生民商法專業的《民法》、《票據法》、《商法》、《證券法》、《保險法》等的教學工作。2000年被湖南大學法學院聘為副教授、碩士生導師,2006年3月進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法律系。曾擔任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團委組織部部長。

論文

《對“多層次網路傳銷”問題的探討》、《以貸還貸,隱患巨大》、《對某市擔保貸款情況的調查報告》、《當前必須引起金融機構重視的幾個問題》、《對當前以貸還貸現象的調查與思考》、《論非法傳銷對消費者權益的侵犯及其治理》、《金融執法地位論》、《我國金融風險生成機理與防範策略初探》、《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造應著力解決的幾個問題》、《加強保險監管的有關法律問題》、《關於保護金融債權的幾個理論問題》、《二十一世紀中國可持續發展的法律體系》、《關於建立我國消費者小額索賠法庭的思考》、《論加強保險業監管的法律對策》、《完善票據法的三個問題》、《〈契約法〉——市場經濟的基本法》、《論票據責任的界定——票據抗辯與票據抗辯的限制》、《債轉股芻議》、《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與中國消費者保護》、《論善意取得制度》、《中國消費者政策的發展方向》、《消費者保護立法體系的完善》、《〈對進一步完善虛假陳述民事賠償制度的思考〉——評〈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松”還是“緊”養老基金資產配置的難題》、《淺議養老金基金資產配置管理》、《淺議養老金基金投資行業管制》。

譯文

《從〈貨幣論〉到〈通論〉》、《日本消費者契約法》、《日本消費者契約的法律詮釋》參編著作有:《中國票據法通論》、《中國商法教程》、《民事訴訟法教程》、《票據法教程》、《金融法教程》、《論票據責任》;《金融證券律師非訴訟業務》(副主編);《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定解讀》(主編);《票據責任與票據法律責任》(合著);《消費者保護法研究》(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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