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委員會
紅十字會要想提升公信力,絕對不可以單靠社會監督委員會,還是需要紅會在今後踏踏實實地工作。
張勇向IBTimes中文網介紹了加入委員會的過程:“紅會打電話徵求我的意見,我很欣慰地答應了,因為成立社會監督委員會是一件好事。紅會本質上是一個民眾團體,因此,擁有完善的社會監督體制非常重要。我對應急救援領域比較了解,能夠從專業角度對紅會的志願者和物資發放等應急監督方面進行管理,幫助紅會提高機構的運行效率。”
拿紅會工資
2013-05-29,藍天救援隊隊長張勇被爆是紅會安插在社監委的第四名委員,成為拿紅會工資的社監委委員。
知名爆料人周筱贇昨天再爆猛料,稱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委員、藍天救援隊隊長張勇,是紅會安插在社監委的第四名臥底。儘管張勇昨天回應媒體時表示,自己不屬於紅會系統,但據記者了解,早在去年10月,張勇就與北京市紅十字會簽訂崗位契約,成為拿紅會工資的社監委委員,每半年要接受紅會一次考核。
繼王永、袁岳、王振耀之後,知名爆料人周筱再把矛頭指向中國紅會社會監督委員會,聲稱發現了紅會安插在社會監督委員會的第四名“自己人”,他就是北京紅十字藍天救援隊隊長張勇。周筱贇質疑,藍天救援隊是北京市紅會主管的社團,可藍天救援隊隊長張勇竟成了號稱獨立監督紅會的社監委委員,基本的迴避原則都不懂嗎?與紅會關係非同一般,怎么可能去獨立監督紅會呢?
對於此番質疑,藍天救援隊隊長張勇昨天回應媒體採訪時稱,藍天救援隊是純公益組織,不隸屬於紅會系統,也不存在人事安排一說,更無利益往來。但據記者調查了解,早在2012年10月11日,張勇就已經成了“紅會的人”。在這一天,他以民間組織——藍天救援隊隊長的身份與北京紅十字會正式簽訂“政府購買社會組織管理崗位契約”,成為年薪5萬的專職社會工作者,和他一起簽約的還有一名藍天救援隊的辦公室主任。張勇當時說,民間組織既沒有收費項目,也
沒有商業合作,缺乏專職管理人員一直是民間組織發展瓶頸,此次政府購買了隊長和辦公室主任兩個崗位,解決了藍天救援隊的燃眉之急。簽訂契約之後,張勇可以拿到政府每年5萬元崗位薪酬,還做以前的隊長工作,但是每半年他都要接受市紅會的一次考核,如果出現違法和嚴重違紀行為,紅會將解除與其簽訂的勞動契約。
據了解,張勇確實與市紅會不存在人事關係,因為政府聘用社會組織管理崗位人員不屬於公務員,用人單位不負責接轉社會工作者檔案及人事關係。但是與市紅會簽契約、拿薪酬,反過來再監督上級單位——中國紅十字會,其獨立監督能力是否靠得住、監督行為能否保持公正,的確讓人心裡打個問號。
公開資料顯示,北京紅十字藍天救援隊成立初期是一些喜歡戶外運動的人自發組織的民間團體。2008年與北京紅十字會合作。2009年年初被北京市紅十字會授予“北京紅十字應急輔助隊”隊旗,藍天救援隊也被納入北京應急反應體系。在北京市紅十字會支持下,2010年9月在北京市民政局正式登記註冊。
關係是“合作”
張勇:我們和紅會的關係,嚴格來說應該是合作關係。因為我們註冊的時候,主管單位是紅十字會,因為在中國,做社團註冊必須要有個主管單位。他們對我們來說屬於業務指導,我們平時所有的東西還都是獨立的。這是兩回事。至於周筱贇所說的救援隊理事會有紅會的人員,張勇並沒有否認,但他強調理事會本身就只是掛個名。
張勇:這個只要註冊,必須要理事會的。說白了,人家就是主管你,掛個名,我們該幹啥還幹啥。除了人事關係,周筱贇表示,藍天救援隊與紅會還有經費方面的合作。對此,張勇一口否認。
《北京青年報》又爆出,從去年10月開始,藍天救援隊與紅十字會正式簽訂“政府購買社會組織管理崗位契約”,隊長和辦公室主任成為年薪5萬的專職社會工作者,紅十字會每半年審核一次。紅會究竟給不給張勇開工資?張勇回應,與紅會無關。
張勇:我們在北京市有政府買服務,服務是北京市社工委給的錢,跟紅會沒關係啊。
社工委工作人員說“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由他們主導,北京市財政出資。北京市購買藍天救援隊的救援服務,紅十字會的確參與了申報,不能說完全與此無關,但是說張勇是拿紅會工資,由紅會審核也並不準確。
不拿紅會工資,也不屬於紅會管轄,但不可否認,藍天救援隊與紅十字會存在合作關係。既然有合作關係,能不能做好監督紅十字會的工作?
張勇這樣表態。張勇:像我們這種做公益組織的人,既然能做起來,能做這么大,都是眼裡揉不下沙子的。既然他們給我了要求(監督紅十字會),我肯定盡責把這件事情做好。至於說他們說我夠不夠資格做(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委員),我無所謂,做也行,不做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