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九一

張九一

張九一(公元1534-1599年),字助甫,號周田,新蔡縣孫召鄉綠波樓村人。父苹,字汝青,秀才出身,課徒為業,博聞強識,勤學好問。嘉靖三十二年(公元1553年)進士。官湖廣參議。累至右僉都御史,巡撫寧夏。

基本信息

生平

張九一自幼受父親影響,刻苦讀書,八歲能文,語句雄麗,十四歲名列諸生之首。十九歲赴省應舉,考中《易經》第一名,故稱“經魁”。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年方二十,聯捷進士,授黃梅知縣。累遷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寧夏。

黃梅縣原本偏僻落後,土豪劣紳飛揚跋扈,歷任知縣束手無策。張九一到任後,經明察暗訪,將少數為首鬧事、欺壓善良的惡棍緝拿嚴辦,懲一儆百,使當地百姓得以安居樂業。旋遷吏部驗封司主事。

黃梅任滿調入京城後,張九一與王世貞志同道合,相處甚歡。不久,王父因得罪權相嚴嵩,關入死牢。許多門徒舊友因而不敢再同王世貞接近,獨張九一依然如故。世貞多次勸阻,恐怕連累於他。他卻慷慨地說:“士為知己者死,死且不避,還在乎官職嗎!”張九一遂被貶為徒有虛名的南京尚寶司少卿,後遷廣平府同知。他剛到任,又被調為湖廣按察司僉事,分駐巴陵。

張九一雖屢遭嚴嵩打擊,但毫不後悔。他來到巴陵,登上岳陽樓,放眼洞庭湖,舉杯痛飲說:“范仲淹先憂後樂,我心地坦蕩,乾的都是快樂事,有什麼可憂愁的呢!”他常乘月泛舟,游洞庭,出湘江,涉三峽,並寫下許多歌頌祖國大好河山的詩篇。

軼事

在任按察司僉事期間,他不結權貴,不陷平民,諸事皆秉公辦理。嘉靖四十四年,景王歸葬,舟過巴陵,宦官叫當地拿一千兩銀子做“路費”。張九一應道:“你們放心先走吧,我隨後辦好送去。”直至蘄州、黃梅交界處,宦官們仍不見銀子送來,便停船等待。當夜,九一令數百人,在距景王靈船不遠處,舉起火把高聲吶喊。宦官們大驚,以為是強盜,分文未獲即扯帆而去。

升任布政司參議不久,因遭流言中傷,張九一憤而辭官。他在家鄉的洪河岸邊建造“綠波樓”一座,積書萬卷,常與辭官歸鄉的表兄、南京工部尚書曹亨談古論今。

張九一居家第十年,“朝議大起廢籍”,將其復官,任涼州副使。剛上任,遇莊浪兵變。張九一奉命,分兵擊之,迅被平息。因功升兵備副使。旋調甘州(今甘肅張掖),以恩威並用方式遏制俺答之犯,升右參政、密雲按察使,調山西右布政使。萬曆十一年會舉邊才,張九一升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寧夏。時值當地饑饉,餓殍載道,一片淒涼。他到位後即從內地糴谷二萬五千石,賑濟災民。之後,又令各處官民開渠建橋,挖河修堰,以備水旱;並廣招流民,開墾荒地,建立寨堡,以儲軍實,並一一繪圖上報朝廷。還修建興武諸城堡以及很多營壘,接連數百里,使敵人不敢再來騷擾邊疆。朝廷數賜金帛旌勞。但由於朝廷內部派系鬥爭,他非但未被重用,反而以莫須有的“黨人”之罪,於萬曆十四年(1586年)二月蒙冤罷官。後經新任御史上書申辯,張九一於次年復官,起為貴州巡撫,旋又不用。張九一異常氣憤,決然再次歸鄉。

其它

二次辭官後,張九一於新蔡縣城南關外鑿池百畝,周圍植翠竹垂柳,造亭館畫舫,種奇花異草,稱之“南塘”,常偕弟子門人徜徉其間,並與同里閻調羹、汝陽秦京結為大呂詩社,執經問難,賦詩言志。他一生生活儉樸,具不求飾,食不重味,衣不厭補。他不重金錢,有人以珍玩賄他,他推辭說:“我不懂這種玩藝。”明經、楊邢二門生死後,家貧不能葬,他為之舉葬而哀。楊邢無子,他為文祭之。萬曆二十六年,鄉里發生饑荒,他傾其家糧,賑濟災民,並謝絕縣令為之奏文上報旌表。

評價

張九一博覽群書,才華橫溢,詩詞歌賦,無所不能,詩高華雄知爽,豪宕不羈,尤善草書,與余德甫(曰德)張肯甫(佳胤)稱“三甫”,俱以文章出名,被王世貞譽為“吾黨有三甫”,或加魏順甫(裳)稱“四甫”。時稱文壇“後五子”之一。病逝前一年,他將著作結集為《綠波樓詩集》(14卷,《四庫總目》)、《綠波樓文集》(5卷)、《朔方奏議》(6卷)刊行於世。萬曆二十六年卒,皇帝特頒旨諭祭。縣人將其選入“鄉賢祠”。明代著名文學家王世貞稱張九一為“篤行君子”。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