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設法律關係的概念
二、建設法律關係的構成要素
建設法律關係由建設法律關係主體、建設法律關係客體和建設法律關係內容構成。
(一)建設法律關係主體
1、國家機關
2、社會組織
3、公民
(二)建設法律關係客體
1、財
2、物
3、行為
4、智力成果
(三)建設法律關係內容
1、建設權利
2、建設義務
三、建設法律關係的產生、變更和消滅
(一)建設法律關係的產生
它是指建設法律關係主體之間形成了一定的權利和義務關係。
(二)建設法律關係變更
它是指建設法律關係的要素髮生變化。
1、主體變更
2、客體變更
3、內容變更
(三)建設法律關係的消滅
它是指建設法律關係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不復存在,彼此喪失了約束力。
1、自然消滅
2、協定消滅
3、違約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