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可供政府管理部門、建築施王企業及工程項目部等單位管理人員使用,也可作為相關崗位人員的培訓教材。書後附有光碟,具有一定的實用性。理論性和實踐性兼備,是從業人員不可多得的參考書。本書對建設工程領域應急預案的編制方法和技術要點進行了詳細的講解還摘錄了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檔案,以供讀者參考。
圖書目錄
前言
第1章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概述
1.1 應急預案的基本概念
1.2 應急救援及其對象
1.3 編制應急預案的目的及意義
1.4 應急管理相關危險因素
1.5 應急預案的法律法規要求
1.6 應急預案的分類
1.7 建設工程風險分析
1.8 建設工程事故
1.9 國內外應急管理體系
第2章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的編制
2.1 應急預案的基本結構
2.2 應急預案的檔案體系
2.3 應急預案的核心要素
2.4 應急預案的內容
2.5 應急預案的編制步驟
2.6 應急預案的編制原理及原則
2.7 應急預案的檢驗
2.8 應急預案的編制要求及注意事項
第3章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的實施
3.1 應急預案的實施
3.2 應急演習
第4章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精選實例點評
第5章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範例精選
5.1 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5.2 大型設備倒塌應急預案
5.3 起重設備安裝現場事故應急預案
5.4 坍塌事故應急預案
5.5 安全防火專項應急預案
5.6 火災及爆炸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預案
5.7 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應急預案
5.8 庫房、配電房、食堂火災應急預案
5.9 油庫安全及油庫環境事故應急預案
5.10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5.11 中暑、中毒事故應急預案
5.12 地震現場應急預案
5.13公路改建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14 安全生產事故整體應急預案
5.15 突發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16 施工現場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5.17 人行通道工程施工現場應急預案
5.18 高層建築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附錄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編制常用法律法規和相關檔案
附錄A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選)
附錄B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節選)
附錄C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節選)
附錄D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節選)
附錄E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附錄F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附錄G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附錄H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附錄I 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
附錄J 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
附錄K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
附錄L建築起重機械備案登記辦法
附錄M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定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
附錄N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監管暫行辦法
文摘
編制應急預案是貫徹國家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的要求;是減少事故中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需要;是事故預防和救援的需要;更是實現本質安全型管理的需要。
編制應急預案是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的核心內容,是及時、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應急預案在應急救援中的重要作用具體體現在:
1)應急預案確定了應急救援的範圍和體系,使應急準備和應急管理不再無據可依、無章可循。尤其是培訓和演習,必須依賴於應急預案。其中,培訓可以讓應急回響人員熟悉自己的責任,具備完成指定任務所需的相應技能;演習可以檢驗預案和行動程式,並評估應急人員的技能和整體協調性。
2)編制應急預案有利於作出及時的應急回響,降低事故後果。應急行動對時間要求十分敏感,不允許有任何拖延。應急預案預先明確了應急各方的職責和回響程式,在應急力量和應急資源等方面做了大量的準備,可以指導應急救援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將事故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降到最低限度。此外,如果提前制定了預案,對事故發生後必須迅速解決的一些應急恢復問題,也會解決得比較全面和到位。
3)發生事故時,便於各單位、部門之間的協調,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快速和高效實施。
4)有利於提高政府、企業、工作場所的風險防範意識。應急預案的編制過程實際上包含一個風險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過程,而且這個過程需要各方的參與。因此,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以及發布和宣傳,有利於各方了解可能面臨的風險以及相應的應急措施,提高風險防範意識和能力。
1.4應急管理相關危險因素
生產活動中有各種各樣的危險因素需要我們在應急管理中加以關注,否則事故災難一旦不可避免或是遏止,將產生及其嚴重的後果。
1.4.1 火災
據聯合國統計,全世界每年因火災所造成的直接財產損失,超過3000億美元,但另一個統計數字表明,全世界曾遭遇火災的企業,不論其遭遇火災的規模大小,有67%無法在6個月內恢復火災前的運作水平,有約32%從此在競爭市場中消失,只有不到1%的企業在遭遇到火災後,能在一個月內恢復正常的營運,而這些企業大都是先進國家的企業。以上的統計表明了兩件事情:火災所造成的財務損失,絕對不僅僅是直接的財物損失,而且間接的損失遠遠超過被毀財務的千百倍,甚至可能使企業生命因此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