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環境和設備工程

學科:工學
門類:土建類
專業名稱: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
業務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具備室內環境設備系統及建築公共設施系統的設計、安裝調試、運行管理及國民經濟各部門所需的特殊環境的研究開發的基礎理論知識及能力,能在設計研究院、建築工程公司、物業管理公司及相關的科研、生產、教學等單位從事工作的高級工程技術人才。
業務培養要求: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建築物理環境和環境控制系統的基礎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建築設備系統之設計、調試和運行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訓練,並初步具備這方面的工作能力。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較系統地掌握本專業領域必需的技術基礎理論知識,主要應包括:傳熱與傳質、流體力學與流體機械、工程熱力學、計算機、電工、電子、機械、建築環境等;
2.較系統地掌握建築環境工程、建築設備工程的專業基本理論知識,並了解本專業領域的現狀與發展趨勢;
3.具有一定的室內環境及設備系統測試、調試及運行管理的能力;
4.初步掌握室內環境及設備系統的設計方法;
5.具有較好的自然科學基礎及人文社會科學基礎
6.具有較強的工作適應能力及協作精神和自學能力。
主幹學科:土木工程、水利工程
主要課程:傳熱傳質學、工程熱力學、工程流體力學、機械原理、電工與電子技術、建築環境工程、建築設備工程。
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包括認識實習及生產實習、有關專業基礎課的實驗、有關專業課的課程設計、畢業設計等,一般安排40周。
修業年限:四年
授予學位:工學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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